本报讯(记者 郭魂强)从4月开始,我省对食品安全信用差的企业打入“黑名单”,并集中对严重违法、违规和失信的生产经营行为进行曝光,把肉制品、粮油、蔬菜、乳制品和儿童食品等作为试点重点工作,逐步探索建立我省信用奖惩披露机制。
各市(区)药监局结合试点企业实际,建立和完善信用信息征集制度,把征集的信息作为对试点单位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评价和建立食品企业信用状况红黑名单的重要依据。加强监管档案和生产经营档案工作,并制定信用体系建设评价标准,逐步开展评价工作,加大对违法、违规和失信生产经营行为的打击力度,媒体专题通报批评,探索建立信用奖惩披露机制。
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要求,各市(区)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机构要建立专门工作机构,明确职责,年内至少组织开展2次对试点市(区)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各部门包联责任人年内至少3次深入试点单位督导。
该项工作从4月份开始实施,11月中旬以前完成试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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