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何这样判法官要向当事人说清楚
省高院统一推行判后释疑制度
老百姓打官司,拿到法院判决书经常遇到这样的难题:满篇的法律术语和条文让人看得一头雾水。记者昨日从省高院获悉,为提高法院裁判公信力,4日省高院出台了《关于法官判后释疑的若干意见(试行)》,即日起在全省法院开始统一推行法官判后释疑制度。
太专业了看不懂
据了解,“判后释疑”是指审理案件的法官在裁判生效后,针对当事人对裁判提出的疑问,从事实认定、证据采信、法律适用等方面,运用法理、情理、事理相结合的方法,说明裁判程序的合法性和裁判结果的公正性。
“现在,仍有不少来打官司的人法律知识匮乏,对于判决书上专业知识不一定都能理解,判决书上引用的法律条文也不一定都读得懂。”省高院某法官说,让法官在判后再进行释疑,让那些对法院裁判有异议和疑问的当事人,能全面了解法院适用法律、认定证据及作出裁判的理由,最终从源头上治理涉诉信访这一困扰法院审判工作的“瓶颈”。
四类案件均要释疑
据了解,目前释疑案件包括适用审判程序和国家赔偿程序的民事、行政、刑事案件和国家赔偿案件。法官在释疑时,要争取最佳效果,力求说服当事人接受正确裁判。
“释疑包括两个阶段,宣判释疑与初信、初访释疑。”法官介绍,法官在宣判后应即时询问当事人对裁判文书的内容是否有疑问,如果当事人提出疑问,法官就要融合法理、事理和情理,对法律条文、“法言法语”、裁判理由和裁判结果对当事人进行阐明和解释,力求其理解和接受裁判。同时,当事人对生效裁判进行初信、初访时,信访接待法官和案件原承办法官也要共同向当事人阐释裁判文书的合法性和正当性,力求使其息诉服判。
法官不释疑要受罚
判后释疑制度的推行,要求全省各级法院立案庭和审判部门建立判后释疑的登记、处理机制。对重大、疑难案件,各级法院院长、庭长与合议庭其他成员也要参与判后释疑。此外,为确保此制度的运行,《意见》还特别规定了法官判后释疑的处理机制,对法官无正当理由拒不释疑,或者在释疑过程严重不负责任,导致矛盾激化,引发重大信访事件或者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要对当事法官按法官惩戒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双流法院等基层法院已经试行了判后释疑制度,并与法官的目标考核直接挂钩。(作者:聂敏宁 陈莉 记者董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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