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引导民间投资推进殡葬改革
鼓励投入,积极监管,只有这样,殡葬这项公益事业才不会无原则地“随行就市”,而是朝着良性循环的方向健康发展,最终造福全社会
丁亥清明时节,各地前去扫墓的人群络绎不绝。
不过,要普及火葬,最重要的一点就是要设立用于火化的殡仪场馆设施,近年来,随着国家及民间投资的增加,这方面有了很大改观。但一段时间以来,一些地方却也出现了“拥有一流殡仪馆却乏人问津”导致火葬率偏低的尴尬局面。比如最近有报道说,拥有七八十万人口的江西某县,为推进殡葬改革,几年前就决定对外招商引资。沈阳市的几位投资人闻讯集资几百万元,修建和完善了该县惟一的殡仪馆和公墓区。不料,两年过去了,这座看上去富丽堂皇的殡仪馆修成后,却总计火化了不到20具尸体,而且绝大部分属于非正常死亡。对此,这几位投资人后悔不迭。像这种私人投资的殡葬设施遭到民间冷遇的现象,如今在一些地方尤其是贫困和边远地区时有发生。
提高火葬率需要建设相应的殡仪馆和公墓,这些基础设施的缺乏确实带来不少商机,也是社会资金流入这一领域的原因。但在投入增加的同时,我们也应当看到:一方面,人们对投资殡仪馆和公墓之举仍充满疑虑,觉得“发死人财”有对死者不敬之嫌;另一方面,民间资本的逐利性质也在一定程度上拉高了百姓的丧葬成本,对此人们多有怨言。不过细细想来,投资人其实并没什么过错。既然一个人生老病死是自然规律,丧事就不可避免,投资此行业当然也就无可厚非了。
以一种怀疑的眼光看待投资殡葬业的营利动机是狭隘和不明智的。应该承认,希望营利且得到有效回报确实是投资人关注所在,这本身并没有什么可讳言的。在类似江西等经济现状目前还相对落后的地区,如果单纯依靠国家投资兴建、管理殡仪馆和公共墓地,很可能会迟滞殡葬改革的步伐。但凡比较一下民间投资殡葬改革前后的利弊,可以看到民间资本的参与大大便利了火葬的开展,总体而言比实行土葬还是要经济得多,而且此举也节省了大量土地和林木,保护了大自然。
当然,我们也要认识到,殡葬事业涉及到千家万户的利益,其社会公益事业的性质不应动摇,不能完全任由市场需求主导。培育和监管殡葬市场是各级政府部门应尽的重要职责。为此,政府主管部门在注意吸收民间资本投资殡葬业的同时,也应当注意加强对殡仪馆和公共墓地的价格及服务质量的监管,有投入、有管理,只有这样才能缓解因国家投入不足带来的殡葬改革政策得不到切实执行的困难,而真正惠及广大老百姓。
中国的国情是人多地少,要实现温家宝总理在今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的“守住不少于18亿亩耕地这条红线”的誓言,就只能从保护和珍惜每一寸土地做起,而解决目前不少地方存在的“死人与活人争地”的现实问题也愈发急迫起来。作为政府部门不但要加大殡葬改革的工作力度,而且要及时出台符合本地区实际的殡葬管理规范性法律文件,鼓励和吸引多方力量尽快地完善火化设施建设,为外来投资者创造必要的条件,通过“招商引资”方式引入外资投向殡葬业,提高火化率,并实行统一的公墓化管理。即便一些边远地区实行土葬,也要帮助建设火化场所火葬深埋,尽量不占用土地。对实行火葬存有疑虑的群众,党政干部要带好头,还要做好细致的思想工作,同时辅以必要的干部问责制度,将殡葬改革工作逐步推向深入。
鼓励投入,积极监管,只有这样,殡葬这项公益事业才不会无原则地“随行就市”,而是朝着良性循环的方向健康发展,最终造福全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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