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母网4月6日讯都说樱桃好吃树难栽,可谁会这么狠心,把三四百棵樱桃树给毁掉?昨天,躺在病榻上的蓬莱市南王街道办事处七里庄农民刘永生说起这事就掉泪。10多万元的投资和全家人的心血,就这样付诸东流了。
从今年2月17日到3月12日,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刘永生的樱桃林两次遭人破坏,栽种的450棵樱桃林中有300多棵被砍“夭折”。
大年三十下“黑手”
今年51岁的刘永生一直在村里本分务农,今年大年三十那天,他突然得到一个坏消息:你家的樱桃树被砍了。他顾不上穿上外衣就跑到地里,不少樱桃树被砍得砍、拔得拔,一片狼藉,眼前的一切让这名壮实的农家汉子几乎一头栽倒在地上。
2004年12月,刘永生与村委会签订了承包垃圾中转站南荒坡30年的合同。此后,他雇来大卡车,把荒坡的石头清理搬走,再把地里的砂砾挖出拉走,然后又拉来一车车黄土填土修整,还雇来挖掘机挖出水塘,在地里盖起了果园工具房。到2006年初,刘永生先后投进了10万多元,一片闲置的荒坡,经他辛勤“雕琢”,变成了7亩良地。
满怀着希望,2006年2月,刘永生以15元钱一棵的价格,从大连买回当时最好的樱桃树450棵。栽上樱桃树,就种上了全家的希望,刘永生像侍弄自己的孩子一样,仔细呵护着一棵棵小树苗。
“想收回地就能毁树?”
每天,看着长势良好的樱桃树,刘永生满心欢喜。但2006年2月28日,村委会突然通知他,要收回此块樱桃地(指合同签订的荒坡),却没有说明回收土地的理由,也不给他任何赔偿。刘永生说:“我把全部家当都投到了这块地里,种植的樱桃树明年就能结果了,怎么就无缘无故地收回了?这样做简直没道理。况且,还有30年的承包合同。”此事也就这样放下了,再也没人提起。
今年2月上旬,村委会领导及村民3人又找到刘永生,再次要求收回承包地,并限期3天,让他将樱桃树拔走。期间,也是没有做任何说明,更没提及原因和赔偿问题。
刘永生认为:“我有合同,受法律保护。”但没想到,几天后到就发生了毁树事件。正月初五,他的樱桃树再次被砍了300多棵。“不知为什么会这样。就算是想收回地,也不能做出砍树这样违法的事情啊?”他当时就报了警。但目前这起毁农案件尚未有任何进展。
再砍葡萄树毁铁丝网
此事未平又起波澜。刘永生栽种在口粮地里的葡萄,也被人毁坏,但所幸抓住了搞破坏的人。
3月12日下午,刘永生家的亲戚出门,发现刘永生的葡萄地里,突然闯进了几名男子,有的在砍葡萄树,有的剪铁丝网。他立即电话通知了刘永生,并打电话报警。刘永生急忙赶到,制止了这些人的破坏行径。但这些栽种了10几年、正处于盛果期的葡萄树,已经被砍掉了2垄,12行铁丝葡萄架被剪断。
由于出警及时,包括七里庄村一名村委副主任在内的4名破坏者被当场抓住。村委副主任在派出所做笔录时声称,破坏刘永生葡萄林,是村委会研究决定的,并表示,村委已经提前告诉过刘永生,要求他让出0.4亩葡萄地,用于安排宅基。对此,南王派出所民警于世军告诉记者,此案事实清楚,被问询的村委领导承认是他们所为,刘永生可依据事实起诉。而处理樱桃林破坏案件的茹警官则表示,此案目前没有发现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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