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楚天都市报)(记者胡勇谋 通讯员冉瑭实习生彭环范蕾)“我对火车的构造的了解,比自己的身体更熟悉,怎么就落选了?”昨日,55岁的卢师傅将单位告上江岸区法院。
卢师傅1982年起一直在武汉某机务段任钳工,也就是修火车,每月工资1800元。
卢师傅笑眯眯地把这消息告诉了家人,从没担心自己会落岗,因为他是高级技师,去年还是先进。卢师傅报了自己拿手的钳工。这个岗位需要13人,有14人报名。他满怀信心参加了各项考试,去年6月中旬,车间主任告诉他,他落选了。
去年9月初,单位将他调整到调剂站,参加培训后再安排岗位。卢师傅认为是有人捣鬼,暗箱操作。去年11月,他向省劳动仲裁委申请仲裁,要求继续当钳工。
仲裁委当庭开了单位考试试卷的封条,卢师傅发现,自己理论考试和实际操作都是第一名,问题出在综合测评上。综合测评由21名职工代表为竞争上岗者打分,主要是道德品质等主观性的项目,他得分最少,这样,他的总分成了倒数第一。
仲裁委认为,企业有权制定竞争上岗和富余分流工作的实施办法。考核中没有弄虚作假的情况,卢师傅落岗属竞争上岗结果。遂驳回其仲裁请求。
卢师傅不服。他认为,民主测评的主观性太强,不公平,而且职工代表的组成也不合理,昨向江岸区法院起诉。
律师观点
湖北诚明律师事务所余军律师认为,按照我国《劳动法》,涉及职工重大利益的决定,企业不能单方面制定标准,而应该履行职工民主程序,制定科学、公正的考核标准和程序,并由职工代表大会通过。否则,就可能有悖公平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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