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许承纪生老病死是人生四个无法回避的环节。4月3日,新华网播发一条消息,我国《首个重症险规范制定完成……》(下称《规范》),引起众多读者关注。关注的焦点是“重症保险真的有盼头了?”
据了解,以前我们国家各保险公司对人寿保的范围不一样,对重大疾病的保险功能也不尽相同。
市民史春旺接受记者采访时称,该《规范》如实施,对百姓无疑是福音。他想起因患尿毒症急需做器官移植手术,因缺钱作罢,最后逝世的长兄,顿然觉得重症保险,意义特别大。长期在桂林务工的灵川县潮田乡村民秦某向记者坦言,农民中常说的“天不怕,地不怕,只怕重症身上压”,原因就在于重症发生时无依无靠的经济困境,如果有重症保险产品,当然是可以考虑购买的,关键是看投保细节要求如何、群众的购买能力是否具备等问题。
一些长期在重症治疗一线,经常碰到患者因费用问题而放弃治疗的医生体会更深。市博爱医院参与重症治疗的医师陈纯感慨,有些重症患者,本来是完全可以通过治疗延长生命,但往往因经济条件不具备,而失去宝贵的生命。陈纯介绍说,去年12月,一个来自兴安患有肺癌的病人,本来癌块很小,且不在肺器官的中心区,而是在下边沿。患者体质也很好,如果通过手术并加以化疗,完全有希望延长寿命,且这方面医治成功的病例也有过。但手术需要1万元,术后治疗也要2.5万元左右。由于患者家庭经济条件有限,结果放弃治疗出院,于今年3月去世了。“每每遇到这种情况,作为医师,我们既同情可怜,但在经济方面又无能为力,也就常常陷入爱莫能助的惋惜和感叹中,实在无可奈何!”陈纯说。
市中西医结合医院肿瘤科主任、医师刘振宾认为,实行规范性重症保险,应是一个有时代进步意义的事物。刘主任说,在他所治疗过的肿瘤病人中,术后治疗延长生命至今最长的有27年,存活6到10年的也不少,但前提是必须有经济实力。有了这方面的保险,就解决了患者的后顾之忧,对治疗就更有信心。
保险部门的想法又如何呢?平安人寿险桂林分公司相关人员在电话中向记者表述:随着这个规范重症险制度的完成到以后出台,保险部门必然调整医学概念内的重症保险产品结构。因公司上级部门相关具体细则未下达,故不好作答复。
保险行业协会相关负责人则认为,他们已经注意到这方面的消息,但相关执行该《规定》的行业细则,目前行业高端部门尚未下达。一旦细则下达,重症保险的产品结构将会相应调整,到时候,当然会向媒体、向公众传达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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