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日后不符合规定的产品将被禁售
新快报讯(记者 张潇)重疾险规范刚刚落地,被股市带热的万能险、投连险产品也将要面对全线调整。昨日,保监会同时发布《投资连结保险精算规定》和《万能保险精算规定》,对两类投资型保险相关费率及保障比例等内容进行明确限定。
5%限制强化保障
在资本市场持续热闹以及持续加息的背景下,万能险、投连险的销售情况一路看涨。根据保监会统计,2006年,万能险销售额同比增长近八成,而各大保险公司投连险收益平均涨幅都在50%以上。但与高收益相对的是,消费者缴纳同等保费后可以获得的死亡风险保额却不固定,导致消费者在购买此类投资型保险后,还可能要承担保障不足的风险。因此,与“老规定”相比,新版万能险、投连险精算规定都对死亡风险保额做出了不低于5%的严令,“除团体万能险外,个人万能险、投连险的死亡风险保额不得低于保单账户价值的5%”。而目前不少公司的投连险产品的这一比例不足1%,一旦消费者出险,很可能得不到足够保障。对此,业内人士表示,万能险有保底收益,而投连险的风险则完全由客户自己承担,所以消费者购买时做好保障计划非常重要。首先要确定自身的保障需求,此后再根据自己的经济能力考虑是否购买此类投资型保险产品。
初始费普降10%
相比普通分红型保险,同样是投资型保险的万能险、投连险的内容与相关规定更为复杂,往往成为保险产品投诉的“重灾区”。消费者在购买投连险、万能险后,开始3到5年都是在扣除部分初始费用后进入账户,投资收益来自账户中的资金运作而非缴纳的全部保费。根据新版精算规定,“第一年初始费用比例不得超过50%,第二年不得超过25%,依次递减(适用于期缴保费)”。据记者了解,此前各保险公司规定的初始费用比例并不相同,首年初始费用平均约在60%至70%之间。新规统一后的初始费用将比现在行业平均水平下降10%左右。此外,新规还统一规范了万能险和投连险的费用,投连险仅可以收取包括初始费用、买入卖出差价在内的7种费用,万能险只能收取5种费用。同时,新规定对于买卖差价、退保手续费等也有明确规定,费用比例相比行业平均水平略有下降。业内低调回应根据保监会的规定,10月1日前,各公司按照原规定报备的投资连结保险产品和万能保险产品可以继续销售,并可以执行原规定有关要求。而10月1日后,不符合本规定的投资连结保险产品和万能保险产品不得销售。而对于新规,业内公司在肯定“新规加强了保障功能”外,并不愿意过多评论。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尤其是对于投连险产品,虽然目前销售呈增长态势,今年包括友邦在内的众多公司也陆续推出了新款产品,但保险公司在宣传方面却显得非常低调。在经历了第一代投连险风波后,2004年后各保险公司在推出新版投连险时都采取了极为慎重和稳健的营销策略。业内人士表示:“这个市场还不是很稳定。去年收益大涨,主要是股市带动。但万能、投连产品不是股票基金,如果收益不好就退保,损失很大,因此必须长线持有。如果大家一窝蜂都来买,将来一定有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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