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各证券公司从今年1月1日起计缴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证券公司缴纳保护基金实行差别缴纳比例,全年分两次预缴保护基金,次年汇算清缴。
中国证监会昨日发布《证券公司缴纳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实施办法(试行)》。
《办法》规定,证券公司缴纳保护基金实行差别缴纳比例。中国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对证券公司的监管分类,确定各证券公司缴纳保护基金的具体比例,报中国证监会批准。依照规定,证券公司应当按其营业收入的0.5%-5%向保护基金公司缴纳保护基金。证券公司采用当年预缴、次年汇算清缴的方式缴纳保护基金。全年分两次预缴保护基金,每年7月15日之前将上半年应缴纳的保护基金划入保护基金公司指定账户,次年1月15日之前补充缴纳全年度应缴纳的保护基金。作者:步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