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河南籍司机一年内两次醉驾
晨报讯(记者白明辉)“我以后再也不喝酒了。”昨天,在房山区拘留所,河南籍司机刘立江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此前,他因一年内两次醉酒驾车被依法吊销机动车驾驶证。记者了解到,他也是交管部门建立醉酒驾车司机“黑名单库”以来,因一年内两次醉酒驾车被吊销驾照的第一人。
3月29日15时,在京石高速出京方向15公里处,发生了一起两辆轿车相刮的交通事故。司机刘立江说,醉酒后他的反应能力渐差,因此才发生事故。“我们在处理中发现,驾驶京JR7216的黑色桑塔纳的司机刘立江满身酒气。”当日处理现场的交警说,经检测,刘立江每100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达到了201毫克,属于醉酒驾车。因当时刘没有驾驶证,交通队依法将其所驾车辆扣留。4月5日,当刘立江来到交通支队接受处理时,民警通过比对“黑名单库”核实,刘立江曾于2006年12月9日21时15分,在朝阳区将台乡因醉酒驾车(每100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106毫克)被朝阳交通支队依法拘留10天,暂扣驾照5个月,罚款1800元。“至今,他的驾照仍处在被暂扣期间,而这期间是不允许驾车的。”交管部门相关人士说,依据相关规定,即使刘立江当日未喝酒,他的行为也已构成违法。“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将被处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机动车驾驶人被一次记6分。”因此,刘立江的行为更显得恶劣。针对刘立江再次醉酒驾车的违法事实,房山交通支队依法对刘立江作出行政拘留15日、罚款1800元的处罚,同时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对他做出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理。同时,刘立江也成为交管部门建立醉酒驾车司机“黑名单库”以来,一年内两次醉酒驾车吊销驾照的第一人。依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他在两年之内不得重新申领驾照,并在5年内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据了解,从2006年11月底至4月4日,共有1131名醉酒驾车司机被依法拘留,并进入交管部门的“黑名单库”。首席摄影记者吴宁/摄对话司机记:这两次你分别喝了多少酒?刘:第一次喝了两瓶多啤酒,第二次喝了3瓶多。记:为什么刚被放出来3个月又醉酒驾车?刘:我当时怀着侥幸心理,认为喝这些酒不会出事。记:知道驾照被暂扣期间不能开车吗?刘:知道。第一次从拘留所里出来后,我雇了个司机。那天(3月29日),我嫌司机开得慢,就自己开了。记:从拘留所出来后有什么打算?刘:家里的经济来源就靠我一个人,我出去后就戒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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