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杭州丢了分
运管部门视不同情节一一作了处分
通讯员 俞闻军 本报记者 胡丹
早报讯的哥的服务态度往往会影响游客对城市的印象。一些出租车司机却总因蝇头小利、或是服务态度等细节问题,被投诉到12345市长热线,给行业抹黑,给城市丢分。
不地道 收了钱却不等客人
2月12日凌晨1点20分,王小姐搭乘坐浙A·T9618出租车,从沈塘桥车站到文一路华润超市。到目的地时,计价器显示10元。王小姐给了的哥20元,请的哥等几分钟,自己去楼上拿点东西马上下来。4分钟后,王小姐下楼,发现这名司机已离开。随后,气愤的王小姐打进12345投诉。
杭州市运管局接到转交的投诉后,很快查清,这辆浙A·T9618的出租车是杭州三客实业总公司的,事发当时由驾驶员许某驾驶。许某称自己在等客期间接到了朋友电话,同时认为客人不会再下来了,便离开。
杭州市运管局根据调查的事实,判定出租车驾驶人员途中甩客事实成立。依据《浙江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这名投机不成的出租车司机受到了如下处罚:退回乘客支付的20元钱,罚款人民币500元,IC卡扣5分。
不到位 客人要求打表没打表
去年12月10日下午4点,汪先生乘浙A·T1733出租车,从解放路的省供销大厦到休博园。然而司机却不愿意打表,称一定要收80元,不然就拒载。虽然最后仍是打表过去的,但汪先生认为司机这种议价行为是不合理的,要求有关部门查处。
杭州市运管部门经过调查后,发现浙A·T1733出租车隶属杭州四季青旅游服务公司,事发当时由其公司驾驶员张某驾驶。运管部门认为,出租车行业作为窗口服务行业,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应当尽可能满足乘客的要求。前往主城区以外的目的地,虽可以议价,但乘客要求打表,驾驶员就应当按照乘客的要求打表。因此张某在服务过程中存在明显不足。张某被责成向客人赔礼道歉,并被要求加强服务意识学习。
不细致 路线不熟导致绕路
去年11月12日中午12点,刘女士的亲戚乘坐浙A.·T4405出租车,从北大桥到东新路长木桥时,该车从起点处走大关路再走东新路,明显走了一个三角形的路线,存在绕行问题,要求相关部门予以合理解释。
被投诉后,浙A·T4405所属的杭州四季青旅游服务公司立即把事发当时的驾驶员陈某叫去调查。原来司机陈某由于道路不熟,确实多走了路。虽然陈某主动提出退回多收的10元车钱,但杭州市运管局认为,作为已取得服务资格的合格出租车驾驶员,不熟悉市区主要道路是绝对不应该的。最后,司机陈某不但向刘女士退了车钱,还赔礼道歉,并被要求停业接受业务教育。(0710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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