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青岛4月6日电记者宋学春报道:青岛市城阳区农民纪玉宝去年突患脑溢血,一年内连续两次手术,前后花费共计10余万元。根据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规定,纪玉宝得到基本医疗费用补偿2万元、二次补偿3.4万元、三次独生子女大病补助1.7万元,共计获补偿7.1万元。
正是由于建立了新型医疗机制,农民“看得起病”、“看得好病”逐渐成为现实。
为了让农民“看得起病”,青岛不断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到2006年参合农民达到436万人,人均筹资水平达到61.25元,35万失地农民被全部纳入新农合保障范围。近4年来,全市有324.76万农民从中受益,共得到医疗费用补偿2.6亿元。今年,全市新农合覆盖率保持95%以上,各区、市将结合实际增加政府补助,提高筹资水平,提高住院费用补偿率。为确保农民“看得好病”,去年,青岛开展了镇(街道)卫生院标准化和村卫生室示范化建设,市、区(市)两级政府共投入4000万元,为90所镇(街道)卫生院配置了基本医疗设备,投入1560万元完成了3119所村卫生室规范化建设任务。今年,青岛将完成100所农村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任务,首批56名中心卫生院技术骨干已到10个培训基地接受为期6个月的免费培训,各市区对7946名乡村医生进行了为期14天的培训。同时,40多家城市医疗机构中的中、高级卫生技术人员到109个镇(街道)卫生院、5个农村医疗卫生机构和各区(市)的中心村卫生室开展卫生支农工作,到乡村卫生院(室)看病的农民明显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