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意”如何界定有争议 专家建议与个人诚信挂钩
本报讯记者从昨日举行的南京市物业管理工作会议上获悉,今后该市将对没有理由欠缴物业费的行为建立惩罚机制,并在小区里公布名单。物业专家表示,以张榜的方式公之于众实属迫不得已之举,无理拒缴最好与个人诚信机制相挂钩,从而在根本上解决业主与企业之间的矛盾。
据了解,南京市目前有物业管理的房产面积累计达到7000多万平方米,涉及到80多万户居民,不过物业费的收缴率偏低一直是困扰物业公司的难题之一。房管部门有关负责人表示,今年将对无理欠费的行为建立惩罚机制,“该在小区公布名单的就公布,该由企业诉讼法院的就诉讼”,提高物业管理的收费率。对于这一做法,物业管理企业是如何看待的呢?江苏爱涛物业的一位主管告诉记者,他们曾在所管理的江宁一处小区里公布过恶意欠缴物业费的名单,收效还不错。“我们首先征求了业主委员会的同意,然后只在小区里张榜公布,大家看了后议论纷纷,没多久上榜的业主中有一半都来找到我们主动缴清了物业费,但还有一半依然我行我素”,该人士认为,张榜公布有一定的效果,但并非解决这一矛盾的最根本方法,只有提高服务和充分与业主沟通才是解决之道。
另一家规模不大的物业公司负责人则认为,张榜与否主要是看如何界定“恶意欠缴”,他说,“有的业主家里搞装修,影响了邻居的正常休息,我们前去收物业费的时候,邻居要求物业公司补偿他的精神损失,或者让别人停工,否则就不缴物业费,这就属于恶意欠缴;再比如小区里养狗的居民较多,有人在不缴物业费时称养狗污染了环境,要物业公司解决,我们认为这也属于恶意的范畴”。江苏天之权律师事务所的朱凯律师表示,以张榜的方式公之于众一定要慎重,一方面内容必须完全真实,另一方面只能在小区里公布,否则就会涉及侵犯居民隐私。一位长期研究物业管理的房产专家告诉记者,张榜公布实属“下策”,在当初签订物业合同时就应该约定双方的违约责任,遇到恶意欠缴等纠纷时可以“公事公办”。不过该人士也表示,如果走法律程序的话进度缓慢,物业公司一般也不太愿意为了几百元钱与业主对簿公堂,最好的方式是将物业费的缴纳与个人的诚信机制挂钩。他举例说,有人使用信用卡长期欠费,这会导致其在申请房贷时享受不到优惠利率;还有些大学生申请助学贷款,毕业后却故意不还,这也会计入其信用档案,今后贷款买房、买车时同样有困难。物业专家建议收缴物业费也可以借鉴这一模式,从根本上解决业主与物业公司之间的这一矛盾。(马祚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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