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网难逃
本报讯(记者胡利通讯员黄法宣)姐姐吴芳(化名)因房屋装修问题与他人发生纠纷,作为弟弟的吴某,竟对前来依法处理的警察实施了围攻、拉扯、殴打,并致一名警察受轻微伤。记者昨日从黄埔区人民法院获悉,吴某因犯妨害公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15天。之前,抱住警察供弟弟等人殴打的吴芳,也被依法判刑。
抱住警察实施殴打
吴某因本案于去年7月27日被羁押,同日被刑事拘留,8月2日被逮捕。
庭审过程中,吴某提出了案发时自己不在犯罪现场的意见。而经法院审理查明,2005年3月18日下午,吴某的姐姐吴芳(已被判刑)等人,在黄埔共穗东街因房屋装修问题,和符某发生纠纷。随后,黄埔公安分局某派出所民警汤某、陈某接到报警后先后到场依法处理,并要求双方到派出所接受调查,但吴芳等人拒绝去派出所。其间,吴芳、吴某某(已被判刑)将民警陈某抱住,吴某、张某(已被判刑)和吴某苏、李某对陈某、汤某进行围攻、拉扯、殴打,致陈某受轻微伤,还把汤某的制服撕掉,到场的治保员也遭殴打。后来,吴某在黄埔公安分局办证中心被抓获。
犯妨害公务罪成立
经多方证实,吴某所说的案发时其不在犯罪现场,与查明的事实及相关证据不符,不予采信。法院认为,根据审理查明的事实和证据,足以证实公诉机关适用法律正确,指控被告人吴某妨害公务罪的罪名成立。吴某以暴力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依法应予惩处。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规定作出了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