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海口4月6日讯(记者刘艳)记者今天从海南省就业贷款担保中心获悉,该中心从4月5日起开展小额担保贷款人员登记工作,登记工作完毕后符合条件人员即可申请免息或减息贷款。据了解,经过调整,就业小额贷款信用担保所需条件比原来有所宽松。
据悉,小额担保贷款的标准为,每个贷款人可申请3万元以内(含3万元)的贷款;合伙经营或组织起来就业的,可根据人数和经营项目申请扩大贷款规模,但不得超过10万元。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到期确需延长的可申请展期一次(但最长不超过1年)。
小额担保贷款发放的范围及对象包括:(一)持有省本级《再就业优惠证》人员。
(二)人事档案托管在省本级人才服务机构的城镇复员转业退役军人。
以上二款人员申请小额担保贷款并从事微利项目的,给予全额贴息(展期不贴息)。
(三)人事档案托管在省本级人才服务机构的自愿到县级以下基层创业的大中专毕业生。
(四)人事档案托管在省本级人才服务机构的毕业半年以上未就业的大中专毕业生。
(五)省本级其他登记失业人员。
以上三款人员申请小额贷款并从事微利项目的,除按规定由中央财政给予贴息外,其余由地方财政给予补足50%的贴息(展期不贴息)。
信用担保人包括:行政、事业单位在职工作人员;大中型国有、民营、股份制、合资企业持续2年以上并且不间断每月固定工资收入1600元以上的人员;银行固定存款数额和期限超出小额贷款数额和期限的人员。
以上人员可凭信用为申请小额担保贷款人提供信用担保,并按规定承担小额担保贷款人延期还贷或未还贷(包括未全额还贷)的第一顺序担保人的责任。
微利项目范围:在社区、街道、工矿区、农场等从事的商业、餐饮、修理、种植和交通运输等个体经营项目。包括:家庭手工业、修理修配、图书借阅、旅店服务、餐饮服务、洗染缝补、复印打字、理发、小饭馆、小卖部、搬家、钟点服务、家庭清洁卫生服务、初级卫生保健服务、婴幼儿看护和教育服务、残疾儿童教育训练和寄托服务、养老服务、病人看护、幼儿和学生接送服务、茶艺、娱乐、音像、文具、五金百货小额批发零售、水果、瓜菜和经济作物种植、家畜牧水产养殖、自行车行、车辆交通运输、小商贩等项目。海南省就业贷款担保中心有关负责人表示,符合条件的人员从4月5日起,可到该中心(就业本局办公楼左侧102室)登记,以便安排申请贷款人数。联系电话为:65301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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