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后没领预售证就提前放号,将被停盘处理。昨日,南京市房管部门对外公布《加大市场监管力度,维护房地产交易秩序》具体措施,六条新规直指开发商囤房炒房。而晨报昨日报道江宁“左邻右里”楼盘未领销售许可证就放号排队后(见晨报4月6日A3),也引起了房管部门的高度重视。
南京市房管部门有关人士介绍,随着房地产市场的持续升温,部分开发企业和房地产经纪机构,为赚取更多利润,视国家法律法规而不顾,在商品房和二手房销售中违规操作,具体表现有10方面: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即开始进行排号登记,发放VIP卡;在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后三十日内不开盘;在房屋具备按揭贷款条件时仍以在建工程抵押为由,拒绝销售;签订认购协议时即收取房款,也不按双方约定的时间签订合同;对所售房源存在的权利瑕疵不告知不在协议或合同中注明;现场销控表公示的价格和销售进度与网上公示的不一致;对网上公示的可售房源拒售,不办理认购;在代理二手房买卖中,发布虚假信息,隐瞒重要事项,滞留卖方房款;利用信息不对称,以公证委托方式分别与买卖双方签订二份买卖合同,赚取差价;以现金收房为名,独家代理赚取差价,以各种名义收取佣金、服务费以及其他费用。
房产部门表示将在本月10日组织为期10天的专项检查。对于此次新出台的6项措施,南京市房管部门有关专家表示,新规主要有两方面变化。一是将以往“打擦边球”的部分囤房行为纳入打击之列;第二是在以往的基础上明显加大了处罚力度。
“比如以往以在建工程为名拒绝销售的,南京停盘时间大概为一个月;但此次将停盘时间延长到了半年。”专家表示,这将对开发企业起到更为有效的威慑和处罚效果。此外,以往对于开发商未领取销售许可证就放号排队,南京并未作具体界定,但此次新规将该种行为纳入打击之列。
开发商“钻政策空子”变相囤房
停盘处罚陷入“两难”境地
“你处罚他停盘,他反而还开心,因为他本来就想囤房。”每每谈起“停盘”处罚,在南京房管部门上班的王先生(化名)就一脸无奈。王先生是房管部门一中层干部,从去年房产调控“新十条”到今年的工商、物价、房管三部门联合大检查,全部参与。近日他却因如何防止开发商囤房困惑不已。 “捂盘”“囤房”呈蔓延之势
长江路上一家去年12月份便声称上市的楼盘,开盘时间一推再推。房子都要封顶了,缘何迟迟不卖?开发商称,因为还没办理预售许可证。业内人士表示,这家楼盘早在一年前便动工,照理完全已符合销售条件,可能是开发商故意拖延开盘时间,以达到“捂盘”的目的。
从去年下半年开始,南京部分区域房价快速上涨,“捂盘”、“囤房”现象又呈蔓延之势。有报道称,目前河西5900套可售房源实际上只卖出几百套,“河西开发商捂在手中的房子至少有3000套”。“停盘一月”处罚力度不够“3月份的检查中,我们对包括河西星雨华府在内的多家楼盘进行了停盘处理,但问题是:他本身就在囤房你再给他停盘,不是刚好成全了他吗。”有关人士坦陈,当初制定的“停盘”处罚让管理部门陷入“两难”。昨日出台的“新六条”中将停盘时间最长延长到半年。但这对市场及购房市民而言,到底效果如何,到底能不能抑制住囤房炒房仍不得而知。 调控可否引入“芜湖模式”
据介绍,针对开发商囤房炒房,芜湖对开发商拿地、开工、竣工到销售全程监控。从拿地时约定项目的开工、竣工时间,要求开发企业必须按合同约定和开发时序逐年按比例开发。在销售过程中,芜湖规定开发企业在规划小区建设工期内单次预售面积不得小于3万平方米。
有关专家表示,南京可否借鉴芜湖经验,从各个环节对开发项目进行监控后,市场上“少量多期”、囤房惜售的行为或将得到缓解。记者徐关辉
我国严查地产“官商勾结”行为
在建并已进入预售环节的开发项目逐一检查
据新华网电中国有关方面6日正式公布,将从6月起开展一场大规模的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行动。整治工作将由八个部门联合实施,打击重点明确指向“房地产领域涉及的违法违规、权钱交易行为”。
根据已经作出的部署,中国国内在建并已进入商品房预售环节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将被全面清理,逐一检查。
“整治行动将紧紧围绕房地产开发建设和交易中容易发生违法违规、权钱交易问题的关键环节和重点部位,对在建并已进入商品房预售环节的房地产开发项目逐一检查。对有投诉举报的项目进行重点调查。”建设部副部长齐骥说。
“新六条”是什么
对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30天不开盘的项目将取消商品房预售资格;
对以在建工程抵押为名拒绝销售项目,将停止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并停盘半年;
对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进行排号登记,炒卖房号的行为将停止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对商品房销售中出现上述10种违规行为的,在3个月内房产管理部门将停止办理网上签约和登记备案相关手续;
对在二手房买卖中违法操作的,除对该房地产经纪机构和执业人员的违规行为进行曝光和记入其诚信档案外,房产登记部门将停止该机构和执业人员办理房地产交易过户;对全市房地产开发项目和房地产经纪机构的房屋销售行为进行不定期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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