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长论坛
法学教育 理念先行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院长王利明
所谓办学理念,简单说就是对“办什么样的学校”和“怎样办好学校”这两个根本性问题的全面、准确、深刻的把握和认识。国内外著名大学法学院都有各自独特的办学理念,这种办学理念已经成为大学精神的一种象征。办学理念对学校的发展至关重要,它既是对历史传统和办学经验的科学总结,也是对学校定位和办学思路的集中概括;既是目前做好各项工作的行动纲领,也是引领学校未来发展的远景规划。这如同盖一座大楼,首先要确定设计理念,不同的设计理念必然产生不同风格、不同结构、不同功能的建筑。
因此,办学理念是一个具有根本性、全局性的问题,办好法学教育关键在于办学理念是否科学,是否符合学校的客观实际、是否符合社会的发展需要。
学科建设是中心。搞好学科建设,一是靠“人”,二要看“成果”。人才是衡量一个学科水准的重要标志。面对越来越激烈的竞争形势,我们坚持把以人为本作为法学院长盛不衰、持续发展的根本保证,不断巩固和发展团结奋斗的集体,不断增强法学院的凝聚力。最近两年,我们引进了9位教授,还从美国耶鲁大学、法国巴黎一大、德国不来梅大学、日本一桥大学等引进了5名博士和青年学者,派出了近20名教师到国外一流大学和研究机构进修、访问。今后一段时间,我们的重点将是如何整合现有资源,稳步发展。特别是要落实学科建设的中长期战略规划,重点培养和引进年轻的学科带头人和学术骨干,这是法学院未来二十年继续保持领先的重要基础。有了一流的教师队伍,就能拿出一流的研究成果,我们的学科建设才能不断向前发展,才能不断增强核心竞争力,进一步扩大竞争优势。
提高教学质量是重点。作为一个法律院校,我们的根本任务就是教书育人,培养高素质、高品质的法律人才。如果把法学院比喻成一个专门生产法律人才的工厂,那么学生就是我们的产品,教学就是我们的生产过程,教学水平和培养质量就是法学院发展的“生命”。我院始终高度重视教学工作和人才培养质量,在长期的教学实践中,涌现出一批教学名师和教学骨干,积累了丰富的教学经验,形成了鲜明的教学特色。近年来,我们着力推进教学内容体系化、教学手段多样化、教学设施现代化、课程设置国际化、教材建设精品化,取得了显著的成绩。
明确现代化的发展方向。现代化最直接的体现是办学条件的现代化。明德法学楼投入使用后,我们拥有了国内一流的教学设施和学习条件。我们的图书馆在法学楼里占了近3层的面积,藏书20多万册,设有电子阅览室,建设了数字图书馆,配备了先进的法学专业数据库。我们先后建立了中国民商法网、中国刑事法律网、中国宪政网等10个专业网站,建成了国家211工程重点项目“中国法制信息港”,同学们利用它可以站在世界法学研究的最前沿,了解最新信息、掌握最新动态。当然,一所现代化的法学院,仅仅有现代化的教学设施和设备是远远不够的,还要有人的现代化、教学方法的现代化、教学手段的现代化,要有民主的管理机制、高效的工作体系。在这方面我们做了很多工作,比如开设诊所式法律教育、建设模拟法庭、推广案例教学、建立实习基地,比如成立了学科发展规划委员会、财务监督管理委员会等等。
走国际化的发展道路。人大法律系是新中国法学事业对外交流的先锋。新的历史时期,法学院积极推动中国法学教育走向世界,成为中国法学对外交流的重要窗口。法学院先后同美国、日本、法国、德国、英国等五大洲60多个国家以及欧盟和我国港澳台地区的100多所著名大学或研究机构建立了学术关系,形成了全方位的对外交流与合作的格局。我们主办了中美、中欧、中亚、中澳、中非和全世界范围内的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国际法学盛会,树立了中国法学教育在国际社会中的良好形象。二十多年前,小平同志就指出:“教育要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这也是人大法学院进一步开拓进取的方向。我们的目标就是要向世界一流大学法学院看齐,以更加自信、更加开放、更加务实的姿态,把人大法学院建设成为一所具有国际水平的法学院,努力为建设有中国特色、有中国气魄的法律体系,为发展社会主义法治事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