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日报报道为遏制楼盘取“洋名”,日前,昆明市出台措施,要求新建楼盘名称必须经地名主管部门审核认可,才可以刊登销售广告。南京情况如何?日前,记者就我市一些楼盘取“洋名”、老地名保护等读者关心的问题,采访了市地名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蒯本宪。
对楼盘傍“洋名”说“不”
“昆明的做法绝非偶然。”蒯本宪介绍说,近年来,一些新建楼盘取“洋名”、傍“洋名”的风气,确实存在。一些楼盘不采用地名主管部门的命名,而用“洋名”进行宣传推广,在社会上公开使用,打政策“擦边球”。蒯本宪说,地名的命名、更名、销名必须履行审批手续,未经批准,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擅自命名、更名。下一步,市地名办将对楼盘取“洋名”加大整改力度,坚决对此类现象说“不”。为何要对“洋名”说不?蒯本宪解释说,这是因为地名的命名和更名,除必须遵循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外,还必须符合城乡规划和地名规划要求,反映当地历史、地理、文化和经济特征,体现地区特色。近年来,一些已申请命名的建设工程项目,中途因种种原因停建,成为影响城市风貌的“烂尾工程”。蒯本宪说,对此类情况,如已命名建设的项目,3年内未开工建设的,南京有望出台规定,将其名称注销。
南京有望率先立法保护老地名
作为历史文化名城,南京有着悠久的地名文化。老地名的保护,一直是我市地名工作的重点。资料显示,10年来,我市已有近200个老地名从地图上消失。对此,南京怎么办?“南京酝酿在国内率先为保护老地名立法,将保护的规格上升到法制高度。”蒯本宪说,目前他们正在着手调研,准备将建国前所形成的具有历史文化价值和纪念意义的地名,都列为保护范围。市地名办在调研中,不少地名专家一致呼吁:老地名保护应当坚持传承发展、合理利用的原则,应该建立老地名保护的制度机制。蒯本宪说,综合这个意见,他们认为,城市、郊区今后在建设和改造过程中,老地名有望一律遵循不得更名的原则;必须更名时,也应该广泛征求社会意见,在确定保护方案后按程序办理;而对待未使用的老地名,应尽可能重新启用;不能启用的则可考虑采取挂牌立碑的方式予以保护。限定有偿命名范围去年4月,在市地名管理部门的指导下,南京地铁一号线部分站名的冠名权拍卖成功实施。面对商家和公众关注的地名有偿命名,市地名管理部门将如何引导其健康发展?蒯本宪对此解释说,地名有偿冠名必须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自愿的原则,并符合地名管理有关规定。提出地名有偿冠名的申请人,应当向地名委员会提交申请意向书、法人资信证明等材料,经地名委员会审核合格的,才能参与地名有偿冠名的竞拍。记者了解到,并非所有的建筑物都可实施地名有偿冠名。参照目前国内其他城市的做法,地名的有偿命名,仅适用于城市行政区域内的城市基础设施、公共设施和非自建自用的大型建筑物(群)。具有重大纪念意义的地名,均不在有偿命名的范围。蒯本宪表示,南京也将参照这一做法。南京日报记者帅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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