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今晚报》日前报道,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联合下发文件作出规定,党员干部严禁参与丧葬陋俗活动。《规定》共有10条,内容之多、要求之细、处理之严,是近几年来少有的。笔者以为,这个“规定”有力度、很及时。
应该说,《规定》颇具针对性,也很有现实意义。多年来,个别党员干部在丧葬活动中,不仅不能文明办事,率先垂范,反而大搞封建迷信活动,看风水、做道场、摆放纸牛纸马、为亡人开光送路、抛撒纸钱、焚烧冥币,一定程度上扰乱了社会正常秩序,并在群众中造成恶劣的影响。
共产党员都应该是唯物主义者。个别党员干部参与丧葬陋俗活动,从思想上讲,是不合格的共产党员;从行为上讲,起了很坏的“带头”作用,人民群众看着,怎么能不气愤呢?有鉴于此,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联合下发的文件,对党员干部严禁参与丧葬陋俗活动作出规定,实在是很及时,真是好得很。倘若党员干部都能带头从简办丧事,为弘扬新风气真正做到示范带头作用,必将营造出有利于构建和谐社会的浓郁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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