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多可罚一万
长沙消息 据《潇湘晨报》报道:3月6日下午4时许,长沙市某公司高管陈岗(化名)委托他人到长沙市雨花区地税局办理个税申报时,领到了一张额度为200元的罚单。据长沙市地税局税政三处负责人介绍,这也是长沙市地税部门今年以来,对年收入12万元以上高收入者逾期申报开出的首张罚单。
据雨花区地税局工作人员介绍,陈岗在2006年各项所得超出了12万元,应纳税款共计2.4万元,已分别在2006年各个月份的申报期内缴纳。
陈岗前段一直出差在外,直到近两天雨花区地税局发出通知,将对未按期申报者实施专项检查时,他才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于是,昨日正式委托他人前往办理了申报手续,并自觉缴纳了罚款。
个税申报新规规定,纳税人未在规定期限内办理纳税申报,将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并处2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因为陈岗较为主动,并且已经意识到了问题的严重性,因此实施从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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