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晚报网4月8日讯 每年4月初,是全国高校研究生招生复试的关键时期,“考研大军”的目光紧紧跟随着高校发布的招生信息,然而不久前厦门大学发布的一项研究生信息却让舆论哗然。2007年3月5日,厦门大学研究生院决定,同意刘方权等6名研究生的退学申请,并对洪一庆等20名研究生作出退学处理。
当浩浩荡荡的考研大军拼命“跃入龙门”的时候,这20位研究生为什么反而“游离龙门”?
被迫退学?被动退学?
“以前的勒令退学是被迫退学,现在除了学生主动提出的退学以外,还有一些情况,学校经校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做出退学处理,这属于被动退学。被动退学的情况,比如说超过注册报到时间仍未到校报到的学生、在规定年限里不能完成学业的学生等等。按照学籍管理条例,经校长办公会议通过,这些学生不再享有学籍资格,但这并不是对他们的一种惩罚。”林亚男副院长解释说。
对于勒令退学,记者致电教育部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司后得到明确的回答:“2005年3月,教育部修改并颁发了新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2005年9月1日施行,新《规定》对上述两种处分做了修改,取消了勒令退学这一种处分形式,保留开除学籍的处分形式,并规定对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学生改为发给学习证明。”
尽管没有“勒令退学”做噱头,厦门大学20名研究生退学仍是一件值得关注的事情。北京大学研究生院学籍管理办公室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多名学生在学期伊始被退学处理有着客观理由。按照教育部的规定,高校学生退学必须经过校长办公会议讨论决定,由于校长会议召开次数有限,一次校长会议上可能讨论的是前后两个学期的学生退学事项,集中发布决定因此显得人数众多。然而即使如此,北京大学研究生院学籍管理办公室的工作人员仍表示,北京大学近几年还没有一次处理过这么多的学生退学事件。
“硕”不如“博”
刘方权是这次退学处理中主动申请退学的学生。刘方权是厦门大学法学院2004级高校教师系列硕士研究生,他在2006年12月22日向校方提出退学申请,理由是“学习无法深入”。当记者联系到刘方权时,他给出的真实退学理由让记者大吃一惊。刘方权对记者说:“我已经不读厦门大学的硕士研究生了,因为我现在在读四川一所大学的诉讼法学专业的博士研究生。因为考的是同等学历博士研究生,所以即使没有读到厦门大学的硕士学位,也可以投考。我是2006年考上的博士研究生,同时我就在厦大退学了。”
刘方权告诉记者,之所以放弃读了一半的硕士研究生而转去读博,是因为就业的原因。
刘方权的退学原因从另一方面也折射出硕士生就业的尴尬。
读研不如创业
张正东也是这次厦门大学退学研究生名单中的一员。刚过30岁的他三年前考上厦门大学化学化工学院2003级有机化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去年10月27日,他向学校申请退学,退学理由是“因创业”。
他读研究生期间,自己经营了一家企业,主营石油、化工、塑料、橡胶、煤化工,做的是他的本行。据他描述,因为创业需要投入大量的时间和精力,他分身乏术,不能兼顾导师的课题和项目。在创业和学业的衡量中,他最终选择了创业,因为“拿了学位也还是要创业的,错过了时机反而不值得。”
在这次退学事件中,两个属于“80后一代”研究生的选择似乎更衬托出国内研究生教育的尴尬。张飞达,在众人的艳羡中一路“平步青云”,25岁即考上厦门大学管理学院2005级会计学专业博士研究生。但一年之后他便争取到赴香港学习的机会,2006年12月26日他正式向厦大申请退学。今年刚25岁的孙明,2005年顺利考取海洋与环境学院级海洋化学专业硕士研究生,一年后,2006年12月20日他向学校提出退学申请,理由是“学习兴趣已转移,并且已经找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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