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工业大学计算机学院实验中心原女教师徐晶在学校项目建设过程中贪污公款90多万元,其中30万元用于女儿出国留学。近日,北京市高院终审以贪污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3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13万元。
虽说这名女教师当时是该学院实验中心某实验室负责人,但能贪污90万元也算够厉害!但更厉害的也许是她为自己的辩护。
一审开庭时,徐晶称,因她只有中级职称,没有资格向学校申请科研经费完成她的科研项目,所以两供应商就分别把高出设备采购款的24万元和70余万元给她,作为科研经费。然而,公诉方的证据显示,涉案的90多万元并没有被用于“科研”,大部分被用来购买私人房屋、汽车,其中30万元则给了其在国外读书的女儿,用于支付学费。把贪污的款项用来购买私人房屋、汽车后竟然自称是“搞科研”。而如果按此逻辑推演下去的话,哪个贪官会是真正的贪污呢?谁弄钱、花钱会没有理由呀?而更搞笑的还是把30万元用于女儿出国留学的理由,竟然是“这也是为了给国家培养人才”。见过善于辩解的,但你见过这么善于辩解的吗?这样的辩解简直就可以称得上是“史上最牛的贪污理由”了吧?据《中国青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