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青报讯原北京工业大学计算机学院实验中心女教师徐晶在学校项目建设过程中贪污公款90多万元,其中30万元用于女儿出国留学。对此徐晶表示,这也是为了给国家培养人才。近日,北京市高院终审以贪污罪判处徐晶有期徒刑13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13万元。
2002年,徐晶担任学院实验中心微机接口实验室负责人。在负责为实验室采购“211工程”项目设备的过程中,她让设备供应商抬高合同金额,将北京工业大学支出的高出合同实际金额的90多万元采购款转移至其控制的公司和其朋友公司的账户上。后徐晶将该款用于购买房屋、车辆等个人消费。一审开庭时,徐晶称,因她只有中级职称,没有资格向学校申请科研经费完成她的科研项目,所以两供应商就分别把高出设备采购款的24万元和70余万元给她,作为科研经费。然而,公诉方的证据显示,涉案的90多万元并没有被徐晶用于“科研”,大部分被她用来购买私人房屋、汽车,其中30万元则给她在国外读书的女儿支付了学费。对此徐晶表示,这也是为了给国家培养人才。据北京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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