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投资股指期货框架出炉
新快报讯(记者 吴谭)随着金融期货结算暂行办法等相关配套措施的出台,股指期货渐行渐近。记者日前获悉,根据有关规定,基金公司旗下所管理的股票型基金均可参与股指期货的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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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日前从多家基金公司获悉,已收到监管部门下发的《关于证券投资基金投资股指期货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强调,基金投资股指期货应以套期保值为目的,并采用近月或者交易活跃合约(可以展期)进行套期保值,非股票型基金不得投资股指期货。
根据《通知》,基金在任何交易日日终,持有买入期货合约(多头头寸)价值,不得超过基金净值的10%;持有的卖出期货合约(空头头寸)价值不得超过基金持有的该股指期货标的的指数成份股,以及其他具有高度相关性股票的总市值(按目前保证金比例规定计算,做空期指金额不超过持有市值约10%)。此外,在任何交易日内交易的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0%。《通知》指出,老基金如果拟投资股指期货的,须制定股指期货投资方案,并召开持有人大会进行表决,同时还要对基金合同进行相应修订。新发股票型基金则需要在报批前准备好相关条款。
值得注意的是,开放式基金(不含ETF)在任何交易日日终,持有的买入期货合约价值与有价证券价值(不含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之和,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95%;封闭式基金、ETF的上限则为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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