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外资司司长李志群表示,虽然按照新的《企业所得税法》,现行的国家级开发区的部分税收优惠政策将被产业优惠政策所取代,但是宏观政策调整对国家级开发区总的来说是机遇大于挑战。
李志群是在参加6日在西安举行的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论坛时作上述表示的。
李志群说,新税法也为国家级开发区现代服务业和中小企业带来新的发展机遇,服务性企业所得税率由原来的33%调整到25%。新税法实施后,服务业企业的实际税负将会降低,必将鼓励和促进现代服务业和中小企业的发展,对国家级开发区优化外商投资产业结构、不断提高吸收外资质量和水平发挥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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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我国54个国家级经济开发区主要经济指标保持20%以上的增长速度,成为中国经济发展的重要“助推器”。
商务部提供的数据显示,2006年,我国54个国家级经济开发区共实现GDP10137亿元,工业增加值7414亿元,工业总产值30219亿元,税收收入1570亿元,出口1492亿美元,进口1339亿美元,主要经济指标保持20%以上的增长速度。
2006年,国家级开发区新设立外商投资企业2982家,截至2006年末,国家级开发区共有外商投资企业22091家,实际吸收外资约147亿美元,占全国的23%。
国家级开发区实行集中开发、集中供应、合理规划的运作方式,利用产业集聚的优势,正成为土地和能源集约节约利用率最高的区域。国家级开发区以不足全国4‰的建设用地,在2006年创造了约占全国4.8%的GDP,4.2%的税收,16.1%的进出口总额,吸收了23.3%的外商投资;平均每平方公里工业用地实现工业增加值约13亿元,工业总产值53亿元,创造2.75亿元税收,吸纳近8000人就业。在取得这些成就的同时,国家级开发区万元工业增加值综合能耗约占全国同期水平的25%,单位工业取水消耗不足全国平均水平的9%,走出了一条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人力资源优势得到充分发挥的新型工业化道路。
(石志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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