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据中国青年报报道原北京工业大学计算机学院实验中心女教师徐晶在学校项目建设过程中贪污公款90多万元,其中30万元用于女儿出国留学。
一审开庭时,徐晶称,因她只有中级职称,没有资格向学校申请科研经费完成她的科研项目,所以两供应商就分别把高出设备采购款的24万元和70余万元给她,作为科研经费。
把贪污的款项用来购买私人房屋、汽车后竟然自称是“搞科研”。而如果按此逻辑推演下去的话,哪个贪官会是真正的贪污呢?谁弄钱、花钱会没有理由呀?而更搞笑的还是把30万元用于女儿出国留学的理由,竟然“这也是为了给国家培养人才”。见过善于辩解的,但你见过这么善于辩解的吗?这样的辩解简直就可以称得上是“史上最牛的贪污理由”了吧?为自己辩护是非常正常的事情,但一些看似搞笑的辩护词,却往往是一种普遍存在的不良现象的客观反应。像这名高校女教师这“史上最牛的贪污理由”———用“科研经费”来为自己辩护,看似荒唐,但难道不值得我们的有关部门深思吗?作者:杨凤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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