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日报报道(记者 徐涛通讯员 夏公)刑事、治安案件当事人报案后,由一名主办民警全程负责,发生冤假错案则由主办民警担责。近日,下关警方举行主办民警执法资格考试,239名警察只有通过考试,拿到主办民警资格,才能参与办理治安、刑侦案件,否则就丧失执法资格。
据介绍,下关警方此次推出的主办民警制度主要涉及刑事、治安案件,当事人有情况或问题可直接找主办民警反映、询问。此举旨在避免警察在接到报案后推诿、交接频繁、贻误时机等现象,更好地为群众服务。实行主办民警制后,如果案件倒查发现错误,即使主办民警调离原岗位,仍要承担责任。近日的考试由市公安局确定考核科目,对合格者发给主办民警执法资格等级证书。
下关公安分局局长顾建明表示,今后主办民警制将推广到社区民警等其他警种,不能取得主办民警执法资格的警察,将暂时丧失执法资格,进行待岗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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