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日报报道记者获悉,备受关注的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相关政策已经基本明朗,即将发布的《关于证券投资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有关问题的通知》将对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等级、投资比例等做出明确要求。在任何交易日中,基金持有的买入期货合约,其价值将被严格限定在基金资产净值的10%以内。
新基金可以证监会审批时通过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明确股指期货的投资策略,老基金要投资股指期货则需履行适当的程序,比如召开持有人大会,但不能因为参与投资股指期货就明显改变基金的风险管理特征。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策略,大部分应以对冲风险为主,对股票组合进行套期保值,严禁基金公司进行没有股票和现金资产保护的、过度使用杠杆的投机行为,同时也不允许由于投资股指期货降低基金的最低流动性要求。
据专家介绍,将出台的有关通知将对基金投资股指期货做出严格的比例限制。比如,基金在任何交易日中,持有的买入期货合约,其价值将被严格限定在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以内。开放式基金在任何交易日中,持有的买入期货合约的价值与有价证券市值之和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95%。对空头的限制方面,将规定基金在任何交易日中,持有的卖出合约的价值不得超过基金持有的该股指期货交易指数成份股及其他具有高度相关性的股票的总市值。
另外,政策面将对股指期货在基金风险收益特性方面进行严格的限制。比如,可能将规定,基金所持有的股票市值和买入卖出期货合约的价值合并计算的值,应符合基金合同中关于股票投资比例的有关约定。如在股票型基金中,假设股票的投资范围是60%—95%,假设基金买了95%的股票,那么基金投资卖出期货合约的价值最多不超过基金资产的35%。
为防范频繁交易,政策还将规定,基金在任何交易日内交易的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0%。此外,政策上还将对一些基金产品投资股指期货做出特殊安排。如有关政策可能将规定,保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应符合基金合同约定的保本策略和投资目标,且每日所持期货合约的最大可能损失不得超过基金净资产扣除用于保本部分的资产的余额,担保机构也应当充分了解保本基金的股指期货投资策略和可能的损失,并要在担保协议中对此做出专门的说明。特约记者 郑晓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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