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意焦点<<<
位于苏州市高新区西环路与劳动路交界处的云庭·城市中心花园,是去年杀出的一匹黑马。与周围的低矮民居、高环桥相连等环境相比,该楼盘的出现很是惹眼。自2006年一期开盘以来,价格随着人气的聚集是一路飙升,从4650元以上/平方米攀到了均价6500/平方米。
如今,该楼盘的三期即将于本月中旬开盘,因为1号楼与5号楼距高架较远,楼间距较开阔,许多人有意在此安家。去年研究生毕业后到苏州工作的曹小姐对此小区也是左相右看,很想把新家安置在此。细问才知道,三期的房子和车位是捆绑发售的。也就是说,即使在此选了一套70万元左右的房子,必须再拿出9万元买个车位才行,否则房子你是拥有不了的。
曹小姐认为开发商的做法有些强人所难,甚至有强买强卖的嫌疑。“买房子的人未必都有车子,车位买与不买,消费者应该有选择的权利,利用房子往外强行销售车位,没有产权不说,听说还是人防工程,如此销售也太离谱了吧。”
民意争鸣<<<
于先生(正在云庭·城市中心花园看房的苏州市民):开发商本来就处于强势地位,对消费者而言,买一套房不仅要考虑位置、价位、环境、交通、配套等众多因素,还要考察开发商和物业。如此看来,各项指标都能达到消费者心理底线的楼盘并不多,如果仅仅因为买不起车位,就把消费者拒之门外,这么做未免有些不尽人情。由于车位管理存在许多空白,比如产权、租售等问题都还悬而未决,许多消费者在期待《物权法》实施后有关部门能给出答案,在观望时期这么做,无疑会加重消费者的顾虑。
肖先生(云庭·城市中心花园售楼处工作人员):这里的车位每个为9万元,没有产权,但是购买者拥有与房屋一样年限的使用权,这一点会在购房合同中的附件中注明。之所以要求购房者买车位,是为了方便日后的物业管理。因为小区内有一个一万余平方米的大花园,小区内仅有的少量空地只能供外来车辆停留。届时,业主的私家车只能停到自家的车位上,如果没有车位,就会发生车辆乱停乱放的现象,影响小区环境不说,还会给其他业主带来生活上的不便。此外,由于小区二层是绿地,这些车位都是建在一层和地下一层的,开发商为此付出了成本,通过卖车位收回成本也是合情合理的。
邵女士(云庭的开发商,苏州新发市政公用发展有限公司工作人员):房子与车位一起销售,只是销售策略的一个调整。根据规划部门要求,云庭是比较高档的住宅小区,住户与车位的比例要达到1:0.85。但早期开盘的8号楼,因为是以小户型为主,主要销售对象是老年人和刚工作的青年人,考虑到他们的消费能力和实际情况,并没有捆绑车位进行销售。由于1号楼和5号楼是以大户型为主,楼房位置好、总价高,购买者都是有一定经济实力的群体,有私家车是必然的,所以才考虑车位与房子一起卖。如此销售与快速回笼资金也不无关系。
李先生(准备入住嘉宝花园的苏州市民):我就没有买车位,我的爱车也就不能开进小区。12万元一个停车位,连产权都没有,地面上划线的车位还要6万元,这钱花得让人心里不舒服,再说也确实支付不起了,所以我也加入了抵制车位一族中。就因为没有车位,无论是看房子,还是运装修材料,我的车子只能停在小区外面的路上,而我则要扛着大包小包的东西步行几百米。
吴先生(苏州消保委工作人员):这种捆绑销售的方式并不属于强买强卖,这只是开发商的一种营销策略。因为房子并非紧俏商品,消费者的选择空间比较大,完全可以根据自己的能力调整消费方向。
赵先生(苏州市物价局工作人员):没有产权的车位只能租赁,不能用于销售。有关法律也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20年。超过20年的,超过部分无效。”开发商推行的车位可以使用70年明显与之相违背。於峰(苏州公大律师事务所律师):让业主买车位方便物业管理之说太牵强。即使车位与住户比例达到了1:1,还存在一户有两辆汽车或三辆汽车的情况,按照销售人员说的严格执行一户一车位的销售方式,那么多出来的汽车仍然没有自己的位子。难道这样就要寄居在别处或停在小区门外不成?虽然为了建造车位,开发商投入了资金,也没有将其算入公摊面积中,但如果是人防工程,也是不能出售的。在新老政策交替之际,不排除有些开发商大打“擦边球”。《物权法》实施后,相应的细化方案可能要通过一段时间的摸索方能出台,如果消费者现在买了没有产权的车位,在相关政策健全后,权益有可能会受到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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