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成都日报讯 :
为贯彻落实《公司法》、《证券法》有关规定,加强对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维护证券市场秩序,中国证监会日前发布了《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
该管理规则共18条,涵盖了上市公司董监事、高管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所有规定和监管措施。从规则内容看,既细化了《公司法》关于禁售期和禁售比例的规定、《证券法》关于短线交易的规定,也包括了基于市场要求和监管经验禁止董监事、高管在信息披露敏感期进行交易的规定;从规范主体看,既有相关人员的自律和上市公司的监督,又有监管部门的监管;从监管手段看,既有事先的申报、披露和锁定,又有事中监管和事后处罚。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已经依照这一规则制定了具体的操作指引,也将于近日发布实施。据《中国证券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