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内坑洼不平的道路。气派的楼体与杂乱的院落形成鲜明对比。
本报驻张家口记者 李彦宏 文/图
4月3日,张家口的天气不是很晴朗,天空多少有些灰蒙蒙的感觉。位于陵园路东翔苑小区内的2、3、4号楼上,红色的大落地窗框却格外扎眼,与周围十分普通的楼比起来,这三幢楼看上去要气派好多。
2、3、4号楼位于东翔苑小区的一个独立小院内。与其他商品房不同,这三幢楼是通过合伙建房途径建起来的。
原合伙建房小组成员之一、业主任春根对记者说,这些红色窗框是一种新型的隔热窗框,比普通的塑钢窗框要更加结实耐用,还有隔热的功能。
这些窗框当时是在所有合伙建房成员的一致同意下,特地到北京考察购买的。为了购买这种窗框,每个合伙建房的成员又多掏了8000多元钱。据说,这样的大红窗框在张家口任何一个商业开发的小区内都是看不到的。
“花钱建自己的房”,出钱建起这三幢楼的合伙建房成员们都这么想。但从2004年入住至今,他们却遇到了很多从前没有想到的问题。
现状:好心没有办成好事
与2、3、4号楼气派的楼体相比,这个独立小院内简陋的基础设施建设形成了鲜明反差。
4月3日下午,张家口市陵园路附近,记者找到了这个属于东翔苑小区的独立小院。一进大门,眼前的情景多少让人有些意外,只见院内尚未硬化的路面被车辙轧出了几道深深的沟,可以想见,雨季时,这条路会是何等泥泞不堪。院子里的居民们在路面上简易地铺设了两排方砖,汽车行驶在这样的路面上不得不小心翼翼。
除了这坑洼不平的路面外,小院内约三分之二的地面没有经过硬化。小院与另一小区之间,隔着一堵已经倒塌的围墙。居民说,这是当时建好的公共围墙,但可能是由于质量不好,怕砸着人,用铲车给铲倒了。
从2004年入住到现在,合伙建房者、也就是这三幢楼的业主们就住在这样的院子里。
除了院内的基础设施不尽如人意之外,楼房本身出现的许多问题,也让居民格外闹心。
在2、3、4号楼内,随便走进哪个单元,都可以看见,楼道里的墙皮大面积起皮,居民说,这几幢楼都不同程度地出现了漏水的情况。
李先生家住在2号楼三单元,他家的地下室里经常放着两三个脸盆,他说,楼上一用水,水就会漏进他家的地下室。入住3年多了,他每天得惦记着到地下室去倒水。在李先生的地下室里,记者看到,因为担心被水泡,几乎所有的物品都被高高地放在了架子上面。
2号楼二单元的刘女士家,3个地漏只有一个能正常使用,其他两个地漏,一放水,水就直接进了邻居的地下室。无奈,她用洗衣机洗衣服时,还不得不接一根长长的管子,把水排进洗手盆下的地漏里。
而据反映,诸如这样的漏水情况,在这三幢楼的住户中大约占到四分之一。在采访中,居民们对楼房质量的抱怨很多。他们说,也曾通过联合建房小组向代建开发商反映过,但是,三年多了一直没有得到解决。
最让大伙关心的是,当时代建开发商承诺的煤气入户,到现在也没有入;承诺的三个月办好房屋产权证,到现在也没有着落。
面对出现的诸多问题,面对合伙建房许多成员的不满之声,当时发起此次合伙建房的杜占成(当时是张家口电信实业公司经理,现任中国网通河北省通信公司张家口市分公司副总)一脸的无奈,他说,这实在是“好心没有办成好事”。
缘起:合伙建房是如何搞起来的
任春根是原张家口电信实业公司(该公司现已解散)的员工。2003年初,听其他同事说单位要建房,问他准不准备要房,由于自己和儿子都没有合适的住房,于是任春根也积极到单位报名。
最初以为是以单位的名义进行集资建房,但后来才知道是单位内部以经理杜占成为牵头人,几名职工成立了联合建房小组,进行合伙建房。虽然是合伙建房,但任春根认为,这也是以单位的名义组织的,在他看来,有单位在,以后的住房各方面相对来说都有一定的保障,于是,任春根争取了两个名额,自己的和儿子的。
在这次合伙建房中,除了电信实业公司的许多员工都踊跃报名之外,许多与电信实业公司员工有着各种各样亲戚朋友关系的外单位人员听说后,也前来报名,最后,合伙建房者达到了84户。
对于合伙建房,作为当时主要发起人的杜占成是这样描述的:当时单位职工为了改善住房,自发联合起来搞的,出发点就是为了住上廉价房。最初是准备自己盖,但考虑到买地、办手续,太繁琐,于是决定由开发商代建。
对于当时房子的面积、格局等,杜占成说,这些都是联合建房小组成员自己潜心设计的,图纸都是自己出,后经过建筑设计院规范。
2003年6月3日,作为甲方的集体代建房联合小组与乙方张家口市世方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世方房地产开发公司”)正式签订了代建房合同。
从这份代建房合同中可以看到,合同共有十二条内容,关于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建房标准、房屋面积、价格和费用、开竣工时间及交付使用期限、工程变更的约定、违约责任等均做了十分细致的约定。特别是建房标准一条,关于使用何种品牌的玻璃、什么样的砖等都做了说明。
在资金的使用问题上,据杜占成介绍,最初联合建房小组的账户,使用的是一家个人物业公司的账户,所有合伙建房者交纳的房款都打到该账户上。支出资金时,规定由两名指定的建房小组成员签字,方可动用。对于资金监管的问题,就没有其他的措施了。
合伙建房的房屋均价是每平方米1150元。据了解,这个价格在当时也并不算十分便宜。
追问:问题到底出在哪儿?
2004年底,比合同约定时间延迟了近两个月后,由世方房地产开发公司代建的三栋楼房正式竣工了。但是,就在许多合伙建房者欣喜地搬进新房,享受新居带来的快乐时,烦恼也随之而至。
按照代建房合同约定,由开发商负责为住户进行煤气入户,费用由开发商承担;房屋产权证三个月以内办理完毕。但是,从2004年入住到今天,这些都仍然没有着落。
2006年8月份,东翔苑小区三栋楼的合伙建房业主集体向世方房地产开发公司进行反映,要求尽快办理房屋产权证、通煤气,解决房屋存在的其他质量问题。在这些业主看来,合同约定的内容,开发商不予履行,这是明显的违约行为。
世方房地产开发公司是张家口市房管局下属的公司。当时,为了消除合伙建房者担心不能办理房屋产权证的顾虑,张家口市房管局还为此专门出具了担保书。担保书主要有两条担保内容,其一,保证工程的顺利进行;其二,保证代建住宅楼在交付个人入住使用后3个月内,将房产证全部交给合伙建房者。对于这一纸担保书,如今许多合伙建房者还愤愤不平,认为房管局失信于他们。
“现在,联合建房小组还压着我们一百七八十万的房款没给呢,这些钱一到位,我们马上给通煤气,而且开具不动产发票,房管局很快就能办下来房产证。”对于这些问题的症结,世方房地产开发公司的经理闪华光认为这是关键。
“现在是两头冤,业主们冤,我们也冤,中间是在联合建房小组这儿卡了壳。”世方房地产开发公司具体负责这项代建房工程的王经理这样说。对于业主们反映的房屋质量问题,两位经理说,如果钱付清了,这些质量问题他们肯定会处理。
2005年11月份,合伙建房业主入住东翔苑小区约一年以后,院子内贴出了联合建房小组收费的通知,要求业主们交纳院内附属设施建设费用,每户约1万余元。杜占成介绍,按照代建房合同规定,大部分附属设施是由合伙建房者出资建设的,而且给每户发放的购房须知中,也有明确的约定。但是,从2005年第一次发通知起到现在,多次尝试收取,但是许多人拒绝交纳,到目前仅收取了38户。
杜占成说,当时需要进行附属设施建设时,就将应该付给开发商的购房款中的一部分约60多万,拿出来搞建设了,银行还压着20多万的房屋贷款抵押金,因此,现在还欠着开发商约100万。这样,现在小院里的附属设施建设搞了半拉,开发商又压着不给通煤气、不给办房证,“这都是连锁反应。”杜占成认为,之所以出现这么多问题,关键是应该大伙出的钱没出。
“我们已经交够了,不可能再交了。”对于交纳附属设施建设费用的事,曾是联合建房小组成员的任春根和很多合伙建房者都这样说。
据一些合伙建房者介绍,2004年房屋竣工领取房门钥匙前,所有合伙建房的业主都多交纳了约15000元的费用,据称,这些费用是用于房屋面积增大的钱。任春根说,他家房屋的面积图纸上是171平方米,结果,交钥匙时被告知又加了12平方米。事后,他找专业人士进行了测量,发现他家的面积并没有增多,还是171平方米。因此,这样一算,他家的钱已经“交够了”。由于户型是一样的,因此大部分合伙建房者也抱着同样的看法,认为钱已经“交够了”,不同意再交纳附属设施建设的费用。
破解:合伙建房决策机制的沟通困境
采访中,对于当时牵头合伙建房的联合建房小组,许多合伙建房者不同程度地提出了质疑,在他们看来,为他们牵头建房的小组成员已经无法再得到他们的信任了。
建房时,为何合同约定的建筑材料空心砖变成了更为便宜的实心砖?购买锅炉的价格为何要比市场价高出许多?为何热水锅炉买的竟是旧锅炉?等等。合伙建房者提出了许多问题,他们认为这都是他们所不能理解的,又没有得到明确解释。
现在说起合伙建房一事,作为牵头人的杜占成多次说,“太伤心了”、“真是寒心”。他说,没想到当时为大伙好的事儿,到头来却落了这么多埋怨。他对记者说,现在有的人造谣说,他们几个小组成员每人白弄了套房子,“这不是诬蔑吗?!”
联合建房小组成员钱金宝现在也已经退出了小组。他认为,之所以出现目前的状况,问题的关键还是缺乏沟通,许多对联合建房小组有意见的人,大部分都是不了解内情的,以至于产生误会。如今他“心里也憋屈”。他说,其实,这也是经验不足造成的。
原联合建房小组成员任春根认为,出现这样的局面,关键是合伙建房的决策机制不健全。他告诉记者,8名联合建房小组的成员,其中6名都是原电信实业公司的有职位的人,他虽然开始也是小组成员,但后来好多事情他也没有参与进来,合伙建房涉及到的许多事情,大部分都是由小组的几个核心成员来决定。
他认为,如果当时合伙建房小组能够做到每一项决策都公开征求各个合伙建房者或者合伙建房者代表的意见,这样上下沟通一致,以后就不至于出现这么多问题。
忠告:合伙建房应先考虑风险
有房地产问题专家分析,合伙建房本来就是比买房子风险要高的一种住宅获取方式。首先要放在第一位考虑的不是价格,而是风险。第二位才应该考虑价格理论上存在的降低可能性和余地。但实际操作中,由于涉及到的枝节太多,因此其实际的价格并不必然比购买商品房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