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风标
本报北京4月9日讯记者朱磊在日前召开的首届和谐社会与医疗保险论坛上,中国医疗保险研究会会长王东进指出,推进包括医疗保险在内的社会保障的立法进程,已经成为当务之急。
据王东进介绍,社会保险在一些国家被称为法定保险,具有高度的强制性。
从国际普遍做法来看,社会保险都是立法先行,没有立法就缺乏强制性,缺乏强制性就弱化了公平性和普遍性。而强制性、公平性和普遍性都是社会保险的基本特征。因此,明确社会保险的法律定位,对于推进包括医疗保险在内的社会保险制度建设至关重要。王东进说,近年来,我国社会保障制度进行了一系列重大改革,在推进改革过程中,中央和地方政府相应出台了一系列行政法规。但总的来说,我国的社会保障立法还没有形成体系,立法层次较低,多数是以“规定”、“条例”、“办法”、“暂行条例”等形式发布,法律效用较弱,在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基金征缴以及违反规定处罚时,缺乏法律手段和强制力,削弱了社会保险的权威性和推动力。随着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制度建设的推进,医疗保险将面对更为广大的社会群体,将会遇到更为复杂的问题。为此,王东进呼吁,应积极推进包括医疗保险在内的社会保障的立法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