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伤者家属高曹华(左一)的指认,宝马车司机(右一)极力否认 |
欲离开现场的宝马车司机被民警骑车追回 |
“宝马”撞倒自行车司机找来“替罪羊”
警方称冒名顶替者可能被拘留15天
没有开车撞人却称自己是肇事司机。民警称此类冒名顶替者,可能被拘留15天。
昨日下午4时许,郑州市文化路与红旗路交叉口向西30米路南,一黑色宝马车撞倒了路边骑自行车的丁继兰女士。事发时,丁女士的丈夫高曹华正骑着自行车行驶在她的前方。
“当时宝马车在后面一直鸣笛,突然听到‘哐’的一声,回头一看她(丁继兰)被宝马车撞倒了。
随即,交巡警一大队民警陆勇和孙国兴赶到现场,“那个人就是宝马车司机!”高曹华指着已走出30多米远的“黄夹克”对民警说。“黄夹克”被民警控制住,高曹华陪同妻子去了医院。
十几分钟后,另一名身穿花格子T恤的男子找到现场民警,主动“承认”自己是肇事司机。
该男子自称姓宋。“你们车里几个人中午在哪儿吃的饭?”民警问。“不知道。”“花格子”回答。“那车上共坐了几个人?”“两个,不,三个。”然而到底有几个人,“花格子”怎么也说不清。
不久,高曹华回到现场,指认“黄夹克”为宝马车司机,“黄夹克”极力否认。“你可以叫我的司机过来问问……咱……咱们就这么解决吧……”“黄夹克”前言不搭后语。
几分钟后,民警问话完毕,“黄夹克”穿过看热闹的人群,沿红旗路向东小跑。现场民警骑上事故当中被撞倒在地的自行车追去。在事发地点向东约100米处,民警抓住了“黄夹克”。“你溜走干吗?”民警问道。“我去上厕所!”“黄夹克”晃着头回答。
因“黄夹克”满嘴胡话,交巡警一大队民警带他以及“花格子”一起去医院做抽血检测,看是否为酒后驾车。在医院,“花格子”男子承认自己并非宝马车的司机。
交巡警一大队民警孟繁勇介绍,“花格子”此类“冒名顶替”的行为,如果事故轻微,可视作是妨碍公务,追究其法律责任,给予治安拘留15天的处罚。
■商报见习记者 刘盼盼/文 杨东华/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