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关于2007年第二次协议招标企业可投标量计算的说明》转发如下,请有关企业参阅。北京市商务局对外贸易管理处
二〇〇七年四月九日
附:关于2007年第二次协议招标企业可投标量计算的说明
2007年第二次协议招标企业可投标量已于4月6日公布,因部分企业对本次企业可投标量的计算方法不清楚,现再次说明如下:
2007年第二次可投标量=2007年全年可投标量-2007年第一次中标数量
其中,2007年全年可投标量根据企业2006年1月至12月出口业绩,按照《办法》规定的业绩计算公式计算得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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