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傅沙沙)因“逾期还款”,武女士登上了银行信用“黑名单”,但她自称从未办理过贷款,因此起诉农行昌平支行讨要名誉权。昨天,此案在昌平法院开庭审理。
去年12月,武女士到建行北京分行申请办理住房贷款,对方在审核其资料时发现,她与中国农行昌平支行签订过汽车消费贷款合同,且因逾期还款被农行上传了不良个人信用记录。
武女士认为,因为被告银行未尽审查义务,导致他人冒名签订贷款合同,并上传不良信用记录,侵犯了自己的名誉权。
农行昌平支行称,武女士在该行填写了汽车消费贷款申请表,并提供了身份证、房产证、收入证明等一系列证明文件。
原告律师当场指出,这些贷款申请证明上并无武女士的签字,且工资证明上的收入也与武女士的情况不符。银行代理人认为,基于目前已造成银行被骗贷,法院应先驳回武女士的起诉,转而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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