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胡勇谋上月21日和27日,楚天都市报先后报道了两件相似的怪事:儿子偷走父母的房产证,再找人冒充自己的父母,骗过房产管理机构,堂而皇之去过户房产。几天来,又有6名读者致电楚天都市报,称他们也遇到类似房产被卖掉的事情。
我们都被骗了
“我们也被骗了,房钱两空!”3月27日楚天都市报报道此事后,为明明贷款作担保的担保公司负责人诉苦:2月25日,明明带来一男一女,说是自己的父母,拿出了身份证、户口本、父母的结婚证等,到房地产交易所窗口递交了过户手续,把领取新房产证的“收件单”在担保公司手中。2月28日,公司向银行提交了该房交易的凭证,相关银行放款20万元到了明明的账户,很快被取走。如今,明明逃走,其父母阻止了过户手续,担保公司则成了冤大头。
“假婆婆”还不少
青山区政务服务中心房产交易所姜副所长告诉记者,这种找人冒充卖主的事,他们几乎每周都能碰到1起,丈夫租个女子冒充自己妻子来卖房的事,最为普遍。因为夫妻共有的房屋,必须两人同意卖才能过户。一些“瘾君子”、赌博欠钱者,就打起了自家房子的主意。房产交易所和担保公司都认为,假身份证、假结婚证很难分辨,也难以一一到派出所和民政局去验明真伪。而且有时就是真证,雇来的人有备而来,往往长得很像,分辨就更难了。记者随后在江岸、青山等区法院了解到,近两年来,这类案子越来越多,一个区每年少则六七件,多则达十几件。
房产证可否设密码
律师党子介绍,按照建设部《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房管部门应该对买卖双方提供的有关文件进行审查,并根据需要对转让的房地产进行现场查勘和评估。但实践中,只是对申报的过户材料进行书面审查。就目前的判例来看,法律只要求房地局有书面审查义务。如果要真正卡住冒充房主虚假过户的现象,需要从法律上加大对房管部门进行实质审查的责任。如何减小房产被偷卖的风险?党子提醒市民,应将房产证与身份证等证件分开放,妥善保管;房管部门可与公安、民政等相关部门资源共享,及时核查相关信息;担保公司应实地调查房产交易的真实性,比如向社区居委会查证真伪。他说,在有些国家,可以为房产证设置密码,不知道密码就不能办理过户手续,这值得有关部门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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