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青报讯 (记者彭朝君)《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管理办法》将于5月1日起施行。市商委昨日透露,《办法》鼓励的绿色市场认证在我市遇冷,截至目前仅观音桥农贸市场申请了绿色市场认证。绿色市场仅一家《办法》鼓励从事食品交易活动的批发市场、零售市场申请绿色市场认证,并使用相应的认证标志。
市商委透露,目前我市绝大多数企业没有意识到绿色市场认证的重要性,截至目前仅观音桥农贸市场申请了绿色市场认证。 “市场申请绿色市场认证,有了这个国家级认证,相当于市场与国际接轨,蔬菜、水果出口到国外将更加方便。”市商委解释,但我市仍有超过9成企业没有认证意识。市民可见食品制作“市场现场制作的食品最好在消费者看得到的地方操作,是否卫生就能一目了然,市民购买也能更加放心。”市商委表示,《办法》规定,市场现场制作食品、散装食品及生鲜食品销售应当具备保障食品安全的设施设备和条件,远离污染源,并符合国家有关食品安全标准。《办法》还规定,批发市场、零售市场还应设立负责食品安全的管理部门或配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监控本市场的食品安全状况。最高可罚款3万元为保证食品安全,《办法》规定市场应与入市经销商签订食品安全保证协议,对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不合格食品,市场应当立即停止销售,并记录在案。发现在本市场销售的食品存在安全隐患,经具有法定资质的检测机构确认,市场应当立即停止销售,并依法报相关部门处理。以上行为,如有违反将由商务主管部门予以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可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并可向社会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