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出通知 建筑项目安全检查即日展开
(成都日报记者 裴睿 记者 彭江) 市安监委于昨日发出《关于加强建设项目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从即日起至4月30日对建筑项目进行安全大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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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安排部署,各区(市)县政府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各乡镇(街道)的安全检查;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报建的新、改、扩在建项目和农村建房的安全检查;市房管局负责五城区及高新区国有土地上经批准应当拆除、业主自行拆除的城镇房屋拆除施工的安全检查,指导、督促城郊区(市)县房管部门加强对房屋拆除施工的安全检查;各级交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公路、桥梁建设的安全检查;各级水务(水利)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水务(水利)建设工程的安全检查;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负责组织农村集体土地上的违反土地法规的建设项目和征地拆除施工的安全检查;市规划局负责全市违法建设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指导各区(市)县规划部门对违法建设行为进行查处;各级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负责房屋拆迁行政强制执行拆除施工的安全检查和户外广告牌设置的安全检查;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对本辖区内的所有在建、拆除项目和农村建房、拆房的安全检查,对本级无力解决的重大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和重大隐患要及时向上级政府及相关部门报告;各级安监部门负责协调和督促有关部门开展建设项目安全检查,适时组织专项督查和联合执法检查。要坚持“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对排查的事故隐患要落实责任单位、责任人员、整治经费、整治时限和整治措施,确保整治到位。对排查出的违章违规的建筑物和构筑物必须一律拆除。
据悉,此次集中检查行动将严格执法监督,严肃查处违章违规违纪行为。对建设项目安全负有监管职责的行政主管部门要坚持深入一线、深入建设施工工地,认真履行安全监管职责,及时发现和纠正建设施工过程中的违法违纪违规问题。各级安监部门、行政监察部门对发生的建筑(建设)施工安全事故,要依法依纪严肃追究相关责任单位、人员的责任,绝不姑息迁就。
市建委:在建建筑风貌整治工程停工
(记者 郭俊敏)昨日,市建委下发紧急通知,要求我市各区(市)县建设局和各建设施工单位立即对全市建筑风貌整治工程、工业园区工程、农房建设工程、新居工程等薄弱环节进行质量安全大检查,其中目前全市所有在建建筑风貌整治工程将从即日起全面停工整改,未经整改合格的一律不得复工,未经验收合格的一律不得使用。
市城管局:急查临街商铺店招
(记者 王盛)昨日,市城管局下令全城遍查临街商铺商招店招、户外广告牌和路灯安全隐患,并确保在本月底整改完毕。同时,市城管局要求,所有用于设置户外广告的广告牌,必须经有资质的质检部门检查合格方发放设置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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