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实施诉讼费交纳新标准 10元钱能打场官司
10元钱能打场官司
我省实施诉讼费交纳新标准,降了不少
10元钱就可以打一场官司!4月1日开始,国务院颁布的《诉讼费用交纳办法》正式实施,比原有的收费标准有所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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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已经开始实行新的收费标准。
10元打官司:
由于进入城市的剩余劳动力越来越多,出现的劳资纠纷也越来越多。新办法规定,劳动争议案件每件交纳10元。而旧办法是每件30-50元。
新办法降低了劳动纠纷案件的收费标准,并且不再加收财产数额比例费,只收取10元的案件受理费用。
四种类别免交诉讼费:
1.残疾人无固定生活来源的;
2.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的;
3.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农村特困定期救济对象、农村五保供养对象或者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无其他收入的;
4.因见义勇为或为保护社会公共利益致使自身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本人或其近亲属请求赔偿或者补偿的。
离婚费用降低:
新办法规定,每件离婚案件交纳诉讼费50元至300元。而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旧办法财产分割超过1万元的就超过部分按1%交纳诉讼费。
一对夫妻如果要离婚,他们拥有10万元财产,原来需交纳950元,现在最多交纳300元。
行政案件按件收费:
行政案件不论是否涉及财产一律按件收取案件受理费,而不是像原来按争议标的收费。比如一个普通房屋拆迁过程中,公民对有关部门的裁决不服到法院起诉。以前诉讼费用需要100元,而且还有些标的额较大需要另收一些费用,现在只需要交50元。(韩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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