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有关媒体报道:3月5日,杭州一女士在行人直行指示灯绿灯时段横穿马路,却被急驰而过的公交车碾死在斑马线上。25日,杭州萧山也有两名行人被公交车挤死。而在2月,杭州市公交集团因一年致死16人,名列浙江省公安厅交管局交通违法大户“黑名单”的榜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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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我国各种车辆的数量和使用率飞涨,大中城市的交通压力骤增,很多城市包括西安都把“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作为缓解城市交通拥堵的重要措施。诚然,作为国际上通用的并已经被证明是行之有效的经验,“公交优先”对于提高经济和社会效益来说是成绩斐然,值得进一步推广和发扬光大。但如果以“公交优先”为藉口,堂而皇之地放松管理,放任公交车违章肇事,那就违反了“公交优先”的初衷,给城市的发展造成了不必要的经济和社会成本,是对法律的亵渎和生命的蔑视。
作为一种大型车辆,公交车在事故中伤及的乘客一般比较多,对行人也更具有伤害性。“车祸猛于虎”,肇事者或许赔偿了事,对伤者和逝者的亲人而言,却往往是幸福不在,家破人亡。在全社会加大公共交通投入力度的同时,公交部门理应以更好的服务来馈报社会。然而我们却看到,在各地公交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伤亡的新闻屡见报端的背后,公交车违章肇事的身影依旧随处可见。以去年杭州15起造成16人死亡的交通事故为例,仅公交司机负全责的事故即达8起。在西安,3326辆公交车没有年检,占全市公交车总量的60%,其中375辆为报废车,甚至有的公交公司多名司机持假驾照上岗。至于公交司机争抢进站、变道超车者有之;因赌气而“赛车”、“飙车”者有之;因剐蹭碰撞而弃乘客不管者有之;而乘客上下车尚未站稳,公交车便已启动的情况,更是家常便饭。
去年国庆节期间在重庆造成30死20伤的特别重大车祸中,肇事公交车9个月内交通违法198次竟然“畅通无阻”,“公交优先”显然已在一些人的手上演变成了公交特权。要避免“野蛮”驾驶,减少惨祸发生的几率,仅在道德上要求公交司机自律并不可靠,监管的缺位,很容易让大众需要成为无良分子加以利用的管理漏洞。宽容和纵容之间,没有清晰的界限划分,违法行为因宽容而受到鼓舞,就造成了纵容的既成事实。以人为本,尊重生命,本是和谐社会之第一要义。莫让“公交优先”成特权,对公交车违章行为加大监管与处罚力度,已是当务之急。(汪曼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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