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新闻网讯(宫南宏何璨)为使患有疑难、急、危病症的参合患者能够得到高水平的有效救治,发挥省级大医院的技术优势,由省卫生厅组成的省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考核组,日前经考核批准16家医院为黑龙江省首批省级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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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专家组对黑龙江省20多家首批申请省级定点医疗机构的医院进行了准入考核,哈医大一院等16家单位通过考核成为首批省级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后,将按照《黑龙江省省级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办法》的要求,承诺为新农合参合患者提供质优价廉的服务,并在百元以上辅助检查项目的价格上给予参合患者15%的优惠。
据悉,为加强对省级定点医疗机构的规范和管理,省卫生厅将加大对省级定点医疗机构的检查和监督力度,对能够提供质优价廉服务的医院,省卫生厅将予以表彰;对违规、失职、违背政策的医院进行整顿,情节严重的要取消定点资格。
首批16家定点医院
三级综合医院: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一、二、三、四、五医院,黑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一医院,省医院,省祖研,省农垦总医院,农垦红兴隆管局医院。专科医院:省二院(职业病、中毒抢救中心)、省三院(精神病院)、省四院(结核病院)、省眼病防治院、牡丹江心血管医院、农垦宝泉岭管局医院(疼痛临床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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