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大伦
时报图形 吕文韬 制
涉嫌受贿1434万元,另有1765万元不能说明来源。昨日上午,湖南省纪委首次公布了郴州原市委书记李大伦受贿案情况。检察机关将于近期提起公诉。
1765万来源不明
经湖南省纪委和检察机关调查和侦查,已基本查实李大伦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的事实。1999年至2006年,李大伦利用其担任郴州市委书记的职务便利,在承揽工程、项目开发、干部提拔升迁等方面为他人或其他单位谋取利益,涉嫌单独或伙同其妻子陈立华、儿子李宏瑞等人共同收受他人钱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434.4001万元。
其中,李大伦直接收受钱物折合人民币800.272万元,伙同其妻子陈立华、儿子李宏瑞等人收受他人钱物共计634.1281万元。
除去正常收入和违法所得,李大伦尚有共计1765.2958万元的财产不能说明来源。
牵出一批贪官
根据调查结果,湖南省委决定对送钱数额小、属于一般性红包礼金问题的干部进行严肃的批评教育;对送钱次数多、数额较大的干部采取组织处理措施;对买官动机明显、送钱数额大的几个干部坚决查处。其中,对郴州市委常委、宣传部长樊甲生以及郴州市苏仙区常委、副区长邱东圣、市国土资源局党组书记杨秀善、市国土资源局北湖区分局党组书记谢尊平等人的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严肃查处。
据透露,郴州市原市委常委、宣传部长樊甲生在2000年至2005年期间,为感谢李大伦在职务提拔上的帮助,先后9次送给李大伦人民币63万元;目前,樊甲生案件已移送检察机关,案件正在侦查之中。据《潇湘晨报》
写批条推销Y防弹衣 竟称“出淤泥而不染”
“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李大伦时常引用以自勉。
“大伦同志,你这个做法是要不得的。政法委的副书记到了公安局里反而变成党组副书记?”1997年从邵阳调任郴州的市公安局局长孙湘隆,曾如此挑战腐败上司李大伦。
“把人放了,事情摆平就行了”
孙湘隆回忆,李大伦的情妇,通过李大伦之手把郴州的一块公共性质用地转为商业用地,建造商品房。她计划通过转手这个房地产审批项目获利500万元。她和几个人虚假注资了一家名叫盛行地产的开发公司,欲以地块作抵押向银行融资,进行空手套白狼式的房产开发。但这个项目在运作不久后就资金链断裂。
郴州警方刚抓了这几名商人,李大伦就打电话给孙湘隆:“把人放了,事情摆平就行了。”孙湘隆回忆:“我不想枉法,所以在电话里答复他这几个嫌疑人检察院已经批捕,不好随便放人。”
“那就是坐牢的罪”
2003年,李大伦的一个常德老乡拿着李的批条,要求郴州市公安局买下1000件防弹衣,总额要380万元。孙湘隆查证后发现,这批防弹衣居然是常德一家农机厂生产的,根本没在公安部备案。“穿上这样的防弹衣如果死了人,那就是坐牢的罪。”孙湘隆坚决不同意。但李大伦的常德老乡不管不顾地把货运进了公安局仓库。李大伦作了退让,要求孙湘隆写个报告,他再以其他名目从市财政里直接拨钱即行,但孙湘隆仍没有答应。后来专案组查明,李大伦之所以急于要公安局买下这批防弹衣,是因为他从中收了几十万元的贿赂。据《南方周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