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4月12日电
据新华网消息,黑龙江省公安厅新闻发言人12日在新闻通气会上透露,经过调查,确定9日发生在黑龙江省中医研究院的中毒事件是一起故意投放危险物质的刑事案件。
另据东北网报道,4月9日,该医院食堂开餐后,到食堂进餐的患者、陪护以及医护人员共203人陆续出现恶心、呕吐以及腹泻等症状,医院迅速组织人员对患者进行紧急处理,并及时关闭了食堂。
该省中医研究院发生中毒事件后,引起当地政府高度重视。后经公安部门和黑龙江省疾控部门的检测认定,此次中毒事件是化学性食物中毒,毒物为“氟乙酰胺”鼠类药品所致。事件发生后,当地医院已经采取了有效措施,成立了医疗救治组、安全稳定组、综合组。专家对中毒患者进行了逐一会诊,对个别反应较重的患者已经进行了重点监护、精心治疗、责任护理。针对患者病情,该省卫生厅先后从北京、吉林等地调来乙酰胺急救药品3290支。并从省医院、省二院、哈医大二院分别抽调中毒科专家支援黑龙江省中医研究院。通过诊疗,除一名老者不幸死亡外,其余患者病情有明显好转,均无生命危险,专家称患者不会留下任何后遗症。(来源:综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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