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通报会 |
新闻发言人 |
哈尔滨203人中毒事件系故意投放危险物质的刑事案件
东北网4月12日电 (记者 雷蕾) 今天,黑龙江省公安厅召开新闻通报会,通报4月9日在黑龙江省中医研究院发生的群体中毒事件,是一起故意投放危险物质的刑事案件,公安机关已经立案侦查。经查,当日早晨用来做大米粥的水有部分来自该院的一个电热水器。在该热水器中检出氟乙酰胺(俗称“鼠药”)。
通报会上,专案指挥部副总指挥、哈尔滨市公安局刑侦支队副支队长宋春华通报了案件的有关情况。
经工作查明,中毒人员共203名,其中住院患者136名,陪护人员62名,医护人员5名,均在该院食堂吃完早餐后出现中毒症状,中毒潜伏期最短为5分钟,最长为3小时,平均潜伏期为20分钟。经过对现场提取的呕吐物、剩余的食物进行检验分析,确定早餐中的大米粥中含有氟乙酰胺成分。
综合公安机关现场勘验检查和调查走访所获情况,目前可以确定,4月9日黑龙江省中医研究院发生的群体中毒事件,是一起故意投放危险物质的刑事案件,公安机关已经立案侦查。
按照省、市处置该事件领导小组的要求和部署,在公安部、省公安厅的直接指挥下,哈尔滨市公安局在案发后立即成立了“2007.4.9”特大投放危险物质案件侦破指挥部,由哈尔滨市副市长兼公安局长王维绪任总指挥,公安局副局长卢洪喜任执行总指挥,抽调刑侦、刑事技术等相关警种100余名警力全力开展侦破工作。4月10日,公安部刑侦局有关专家已抵达哈市,指导案件侦破工作。
目前,侦破工作正在紧张进行中。
侦破指挥部在全力侦破案件的同时,将案件情况紧急通报给全市公安机关,省公安厅要求全省公安机关对此事件引起高度重视,举一反三,采取有效措施,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公共安全大检查行动,严防各类公共安全事件的发生。
省公安厅呼吁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积极为案件侦破提供线索,同时正告本案的犯罪嫌疑人,尽快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争取法律的从宽惩处。
作者: 雷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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