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经验将在全省推广早报讯(记者赖劲松)全省的建筑行业的劳务人员将在施工安全、工资和福利方面得到更好的保障,并且可以办理工伤、医疗或综合保险等社会保险了。省建设厅昨日发出通知,要求各有关方面将泉州建筑劳务分包管理经验在全省范围内推广。
据悉,泉州市此前出台了规定,要求建筑总承包或专业承包企业必须与自有劳务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为其办理工伤、医疗或综合保险等社会保险。根据泉州市建设局的规定,未为员工签合同或办理保险的分包业务均属违法,而合同的签订必须是与总承包或专业承包的企业签订,不能与某个项目的包工头签订。除了签订劳动合同、办理社会保险、按时发放工资等基本要求之外,建筑工程作业人员还应持证上岗,管理部门不得让未与分包企业签订劳动合同、未经过培训的人员,进入施工现场从事施工活动。其他一些特殊、关键岗位和主要技术工种人员必须持有相应的岗位资格证书。这些要求都是出于对劳务人员安全的考虑。从2007年5月1日起,违反了这些规定的企业将受到严肃处理。未按规定进行劳务作业分包的,或未按规定签订劳务分包合同的总承包企业或专业承包企业,将停止其三个月以上在泉州市行政区域内投标资格,同时记录不良行为一次,并记入信用档案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