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三湘都市报》报道原郴州市委书记李大伦涉嫌受贿1434万元,另有1765万元不能说明来源。昨日,在湖南省通报全省大案要案新闻发布会上,湖南省纪委首次公布了郴州原市委书记李大伦受贿案情况。李大伦因受贿涉嫌违法,检察机关将于近期提起公诉。
找老乡用假名藏匿贪款
2006年5月初,有人向湖南省纪委实名举报,李大伦在担任郴州市委书记期间,多次为一常德同乡承揽工程,收受贿赂。经调查,李的同乡供诉,李多次将收受的钱交给他,由他把钱存在一个叫陈建军的信用卡上。省纪委调查发现,从2004年至2005年,这张卡共有数百万的进出。广州、上海、深圳的银行保险箱中都发现有李的巨额存款,其中李自己掌握的存款有2200万元。去年6月1日,湖南省纪委对李大伦实施“双规”。7月21日,将李大伦移送检察机关立案侦查。
千万财产无法说明来源
经湖南省纪委和检察机关调查和侦查,已基本查实李大伦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的事实。1999年至2006年,李大伦利用其担任郴州市委书记的职务便利,在承揽工程、项目开发、干部提拔升迁等方面为他人或其他单位谋取利益,涉嫌单独或伙同其妻子陈立华、儿子李宏瑞等人共同收受他人钱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434.4001万元。其中李大伦直接收受钱物折合人民币800.272万元,伙同其妻子陈立华、儿子李宏瑞等人收受他人钱物共计折合人民币634.1281万元;除去正常收入和违法所得,李大伦尚有共计1765.2958万元人民币的财产不能说明来源。顺藤摸瓜牵出一批贪官李大伦案涉及的郴州市党政干部比较多,湖南省委在李大伦“双规”后,派出调查组对李大伦案涉及到的郴州市党政干部进行了调查,并根据调查结果,对买官动机明显、送钱数额大的几个干部坚决查处。其中,对郴州市委常委、宣传部长樊甲生及郴州市苏仙区常委副区长邱东圣、市国土资源局党组书记杨秀善等人的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严肃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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