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报讯(记者蔡雪婧)北京华金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7家房地产开发企业,因资质备案不及时或超资质开发,近日被市建委通报并罚款。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在领取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有关内容发生变更后30日内,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备案,取得房地产开发资质证书,方可从事房地产开发。
7家违规房地产开发企业
北京华金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北京大有清颐置业有限公司
北京晨谷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北京原创住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北京泰和基业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中冀乐业(北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北京昆泰嘉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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