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成都日报讯 :
成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彭 琳 向 进
市第十一次党代会报告,言简意赅地回顾了成都实施城市经营的成就,指明了深入实施城市经营的方向。2003年以来,市委、市政府加大了城市经营力度,积累了有益的经验,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城市经营成效显著
1、以科学编制规划为龙头,引导城市经营。一是编制中心城区控制性详规、城市近期建设规划、中央商务区、城南新区、城东新区、综合交通、绿地建设和历史文化保护等规划。二是规划体系向农村延伸。编制县域和新市镇总体规划、新农村建设布局规划、农村新型社区建设规划。三是加大规划效能监察力度,组织规划督导工作,强化规划约束作用。通过规划引导,形成旧城改造换新貌、新区开发展风采、农村建设显特色的城市经营格局。
2、以推进“三个集中”为重点,统筹城乡发展。运用市场利益链接机制,引入蛟龙工业港等模式,提高载体承载能力,促进工业向集中发展区集中;组建现代农业发展和小城镇建设投资公司,加速农业产业化和城镇化步伐,促进农民向城镇集中;开展土地整理工作,推动土地依法有序流转,促进土地向规模经营集中。围绕中心工作实施城市经营,有力促进了三次产业互动、城乡同发展共繁荣。
3、以市场配置资源为抓手,筹措发展资金。成立市土地储备中心、拍卖中心,推行招标、拍卖、挂牌方式供地,形成统征统供的土地管理机制。盘活企业存量土地,东郊160户企业实现搬迁改造。在城乡建设中,通过市场运作,变“生地”为“熟地”,变“包袱”为“资源”,催生春熙路、东大街等一个个“地王”,提升了土地价值。引导民间资本进入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等领域,政府减少甚至取消相关补贴,实现“以资源换资金”。城市经营筹集的资金,投入公共服务、社会事业、新农村建设等薄弱环节,实施了农村中小学、乡镇卫生院和文化站标准化建设等项目。2003年至2005年市财政转移支付总额131亿元,2006年市财政对“三农”的投入达69.2亿元。
4、以重大工程建设为载体,提升城市功能。实施旧城改造,3年改造中心城区410万平方米危旧房的任务提前完成;实施畅通工程,拍卖道路拆迁地块,升值部分用于道路脱裙;实施水环境治理,兴蓉公司以10亿元资本和30年污水处理收费权,吸引50亿元社会投资,开展中心城水环境整治;实施绿化工程,建成浣花溪公园、三圣花乡、两河城市森林公园、北郊风景区等绿地;实施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吸纳社会力量打造民俗公园、春熙路、琴台路、锦里、文殊坊等城市品牌。通过城市经营,提前建成一批重大工程,实现“以空间换时间”。今天的成都,历史文化与现代文明交相辉映,人居环境不断改善,成为一座“来了就不想离开的城市”。
5、以改革开放为动力,创新体制机制。2002年以来开展规范化服务型政府建设,累计削减758项行政审批事项,对农业、交通、水务、城管、商务、林业和园林等行政职能进行了整合。减少市场准入限制,全面开放投资领域,吸引内外资金。积极搭建政府投融资平台,组建了工业、兴蓉、兴南、兴东、城投、传媒、文旅等政府投资公司。推进公共设施建设经营的市场化,社会资金成功进入公园建管、道路管养、环卫清扫、污水垃圾处理等领域。通过市场化改革,创业环境不断优化,形成了以市场为主体的多元化投资机制。
2006年,全市固定资产投资1899.6亿元,民间投资占55.3%;人均地区生产总值3146美元,比2003年增长52.9%;城市化率51.8%,比2003年提高14.8个百分点;城镇登记失业率2.8%;城乡基础设施明显改善;城市功能结构更趋合理;社会建设明显加强;新型城乡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初步建立。实践证明,实施城市经营,实现城乡资源合理配置和保值增值,增加了公共物品的有效供应,满足了人民群众的物质文化需求,既符合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又为成都城乡统筹、“四位一体”科学发展的实践提供了方法和途径。
二、城市经营天地广阔
1、要进一步探索城市经营新思路。一是经营城市规划资源。在规划上强化经营理念,深化规划编制体制和管理机制改革,通过规划调整城乡空间布局,提升土地价值,改善功能结构,提升城乡形象。二是改进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全面实行“投、建、管”三分离和代理业主制,完善政府投资项目咨询制度和决策程序、预算内基本建设资金管理办法、政府投资监管机制,发挥政府投资的导向作用。三是加大政府资本运作力度。借助政府投融资平台,在旧城改造、新区建设、特许权经营、拆迁房屋土地拍卖、公用设施管理、融资市场和金融工具应用等方面,探索政府资本运作新模式。
2、要进一步拓展城市经营新内容。一是集约经营土地。清理土地存量资源,严格控制划拨供地范围和定额,严格监管土地出租、抵押、交换、赠与等行为,招商引资要遵循土地价值规律,避免“零地价”、“超低地价”。二是扩大特许经营。做好出租汽车、加油(气)站、公交运营线路、污水垃圾处置、旅游设施、广告设施、公共设施冠名权、地下空间使用权和水、电、气、路、桥等特许经营权的招标、拍卖出让。三是推进城乡建设管理和市政公用行业的市场化。对具备市场化条件的城乡基础设施,运用市场化手段吸引各类投资者参与建设和经营。四是用市场化的方法盘活存量资产。对退出竞争领域的存量国有资产实行变卖;注重发挥优质存量资产的融资功能;对有收费权的存量资产,采取资产经营权转让、股权转让、特许经营权转让、合资合作等方式盘活。五是注重经营无形资源。要充分挖掘、保护和利用非物质文化遗产等无形资源,使其在开发、经营中保值升值。3、要进一步增添城市经营新动力。一是深化投资体制改革。取消不合理的市场准入限制,完善市场化配置资源机制;把投资体制改革拓展到区(市)县和社会领域,促进教育、文化、卫生等资源在农村均衡配置。二是深化国有资产管理。打破部门、行业垄断,让更多政府控制资源进入市场配置。继续推进政府投资公司的组建、经营和管理工作,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加快国有企业破产程序和生活区改造步伐,启动事业单位转企改制工作。三是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规范化服务型政府建设,应从服务流程规范转向行政职能规范,继续整合行政资源,突出加强事前服务和事中、事后监管,完善城乡一体的规划体系,推进城乡建设和管理体制改革,建立城乡均衡的社会事业发展机制,深化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充分发挥人力资源参与城市经营的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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