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领导强调要突出重点突破难点实现“主动执行”、“和谐执行”
为全国法院执行工作探索新路
本报讯(记者方兴业)市中级人民法院近日把被执行人的基本信息录入了深圳企业信用网,谁拒不执行法院的判决书在网上一目了然。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华楠,市人大常委会内司委负责人参加调研。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邓基联汇报有关情况。
市人大要求案件执行要有较大突破
庄礼祥表示,市人大的《决定》是行之有效的执行工作经验的总结和提升,是市人大常委会的立法创新,是法院突破执行难的有力武器,法院要认真学习,并用好用足这一武器,充分发挥其威力。同时要广泛、深入地开展宣传,使这个文件为社会所了解。
庄礼祥指出,在执行工作中要注意突出重点,突破难点。要把强化社会公众自动履行法院判决意识和提高社会公众对法院执行工作的满意度作为工作重点,加大工作力度,促进公开执行、主动执行和规范执行。在确定全年的执行任务时,要科学设计统计指标,力争有所创新,便于反映工作成效和存在问题,有利于提高市民群众对执行工作的信心;要把案件执行协调机制和联动机制的落实作为工作难点加以突破,务必使各有关部门和机构都联手推进执行难的解决,最终形成强大的威慑力量,促使更多的当事人达成和解,实现“主动执行”、“和谐执行”。庄礼祥还希望市中院在工作中拓宽思路,善于创新,体现特点,凸现亮点,为全国法院执行工作探索新路。
受理申请执行案件录入深圳企业信用网
《决定》是市人大常委会为促进法院民事案件执行工作而制定的,是市人大常委会的立法“力作”。该法规性文件于3月13日获得市人大常委会会议通过并同时实施。
《决定》第四条规定:“被执行人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将被执行人的基本信息通知相关机构录入企业或者个人信用征信系统,供有关单位和个人查询、参考。”
市中院认真执行这一规定,近日已把3月13日以后受理的申请执行案件,录入深圳企业信用网。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可以登录该网了解被执行的基本信息。据悉,不久该网的这些信息还将与银行的个人信用网对接,被执行的个人信用将受到影响。
市中院将结合《决定》对执行公开提出的要求,充分利用最高法院、市中院信息平台,实时公开执行案件的动态信息,并充分利用手机、电话、触摸屏等,及时公开信息。
市中院近期还将与人民银行、工商局、公安局、国土房产局、地税局、房屋租赁管理办、水务集团、供电局等部门进行协调,争取上述部门允许法院使用其内部信息库,实现被执行人资料通过网络完成。在此基础上,筹建全市法院执行信息中心,设立专人负责执行信息查询工作。
市中院将开通执行投诉热线
市中院对市人大《决定》高度重视,草拟了关于贯彻落实《决定》的意见,对今年案件的自动履行率、法官年均结案数、年度执行结案率、执行标的到位率等指标作出规定,体现了市中院以《决定》的实施为契机,打一场执行硬战的决心。
市中院关于贯彻落实《决定》的意见从法院自身如何贯彻执行人大文件、如何接受人大监督并开展自身监督作了详细的规定,这些工作包括开展宣传、建立机制和执行保障等。关于宣传,市中院将把一些“老赖”作为典型在媒体上曝光;关于外部监督,将全面推行执行监督员制度,完善执行投诉制度,开通投诉热线,建立网上投诉及对执行工作评价制度。关于内部监督,则打算全面推行执行工作换员制度,对消极执行的法官予以更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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