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近日召开的河南省“讲正气、树新风”主题教育活动动员大会上,中共河南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徐光春狠批奢靡之风:一个县的科级干部,住房超过300平方米,最大的达到600平方米,这是什么风气?这是奢靡之风!”(中国新闻网4月3日)600平方米的大房子,房价不菲不说,还有装修、物业管理、冬季取暖、夏季制冷等等费用。
媒体没有深入报道这些大房子是怎么得来的,是购买的商品房,是个人建私房,还是单位集资建房?个人在城镇自行建房可能性不大,个人集资建房的话,建房成本是刚性的,每平方米在1000元左右,30万~60万的总房价,远远高出科级干部的正常收入!钱从何而来?有关方面难道不应给公众一个说法,或者说还官员一个清白?
凭经验判断,这些超大住房,很可能是单位集资建房,或者就是最近热炒的单位自建房。按照国家建设部等部委的规定,职工住房困难的企业可以在自有土地上集资建房,享受经济适用房的待遇,免除土地费用,减免其他税费。虽然去年国家明令禁止党政机关集资建房,但是,此前甚至此后党政机关都在集资建房。如单位集资建房,按照规定是建筑面积严格控制在90平方米以内,成本价销售。但是,集资建房的一些党政部门,根本没有谁坚持这个规定,面积无限地大,大到600平方米;价格无限地低,低到象征性的收费。年初受到国务院批评的兰州市财政局集资建房,据说每平方米仅仅收取600元,还通过以旧抵新等手法,冲免了更多的费用,实际上入住者自掏的部分相当的少。这低于成本价的差价,就属于单位对职工的补贴,由单位支付。
但问题是,单位支付的这些补贴,从何而来?这里有很多猫儿腻。有些单位修建办公大楼的时候把住宅楼和办公楼建在一起,抬高办公楼造价,用建设办公楼的财政资金作为补贴。还有就是一些党政机关都有自己的小金库,以此来给个人以补贴。不管是用财政资金变相补贴,还是用小金库私自补贴,都是违法乱纪行为,最终是以加重公众负担的方式,为手握权力的一部分人谋取利益。
如果600平方米大房是来自单位集资建房,那么,其中将涉及诸多的违法违规问题。对此情况,有关部分不仅应斥责,而且要严查严处,方能给社会一个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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