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公安厅12日召开新闻通报会宣布:4月9日在黑龙江省中医研究院发生的200余人中毒事件,是一起故意投放危险物质的刑事案件。目前,公安机关已经立案侦查。
2007年4月9日12时40分,哈尔滨市公安局香坊分局六顺派出所接到黑龙江省中医研究院报警,称该院当日约7时以后,陆续发现近200名医患及陪护人员出现恶心、呕吐、头痛、头晕等症状,疑为中毒反应。
哈尔滨市公安局刑侦支队副支队长、专案指挥部副总指挥宋春华介绍说,经查,中毒人员共203名,其中住院患者136名,陪护人员62名,医护人员5名,均在该院食堂吃完早餐后出现中毒症状,中毒潜伏期最短为5分钟,最长为3小时,平均潜伏期为20分钟。经过对现场提取的呕吐物、剩余食物进行检验分析,确定早餐中的大米粥中含有氟乙酰胺成分(俗称“鼠药”)。经查,当日早晨制作大米粥的水有部分来自该院的一个电热水器。在该热水器中检出氟乙酰胺。据新华社